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甬亮机械喷砂、抛丸设备制造项目 |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创新大道8号10幢1-1 |
重庆甬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深圳市春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购买位于荣昌区昌州街道创新大道8号10幢1-1生产厂房进行生产线的建设,建筑面积1564.81m2。厂房内主要建设一台激光切割机、一台剪板机、一台折弯机、三台保护焊、一个水性漆喷漆房等设备,主要工艺为下料、折弯、焊接、打磨、喷漆、晾干。项目建成后年产喷砂机100台、抛丸机100台。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 喷涂废气经喷漆房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由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产业园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废:设置1个1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边角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②危险废物:新建1间5m2危险废物贮存库,漆渣、废漆桶、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漆)棉纱及手套、废润滑油等分类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③生活垃圾:桶装收集后经交园区环卫部门运走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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