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 |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虹桥社区七组 |
重庆市永佑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地址位于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虹桥社区七组的BZ-01和BZ-02号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4111m2,总建筑面积约19559.36m2,其中BZ-02号地块占地面积约5404m2,主要建设停车场和9#室外卫生间;BZ-01地块占地面积约78707m2,主要建设内容为:1#综合服务楼(办公+住宿+餐厅)、2#殡仪楼、3#骨灰楼、4#室外卫生间、5#门卫室、6#垃圾间、7#特色悼念厅、8#特色悼念厅、停车场等。建成后年处理遗体量6000具。 项目总投资27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0万元,占总投资的3.5%。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严格按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和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露天堆放的易扬撒物料以及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予以覆盖;未开工或者停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简易绿化;超过三个月仍未开工或者恢复建设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营运期:设置6套遗体火化废气治理设施,每台遗体火化炉产生的废气直接通过管道接入配套的“急冷装置+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和生石灰喷洒装置+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达《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排放标准限值后,经风机抽至21m高的DA001~DA006排气口排放。设置1套遗物焚烧废气治理设施,遗物焚烧废气直接通过管道接入配套的“急冷装置+旋风离心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净化器”设施处理,达《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排放标准限值后,经风机抽至21m高的DA007排气口排放。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厂界无组织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体工程施工产生的混凝土养护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防尘,防尘水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一体化环保厕所收集后由吸粪车转运至荣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材料及弃渣利用防雨布进行覆盖,避免被雨水冲刷流失。 营运期:项目拟建3座(处理规模分别为10m3/d、50m3/d和40m3/d)使用“厌氧+沉淀”工艺的生化池。殡仪楼产生的尸检废水和遗体清洁废水经专用管道收集,进入1座1m3/d的次氯酸钠消毒池进行杀菌处理后,与殡仪楼生活污水一起排入1#生化池(处理规模5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BZ-02地块室外卫生间废水排入3#生化池(处理规模1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余建筑内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起排入2#生化池(处理规模4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上经生化池处理后的废水近期通过吸粪车转运至荣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濑溪河,待市政管网铺设好后,通过预留的DW001综合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再经荣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濑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噪声限值。 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做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避免仪器故障或老化产生的噪声污染;并设置减振、消声、建筑隔声措施,项目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表土剥离后收集堆存在表土暂存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包装袋、桶等可回收部分由废品回收站回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SW70工程渣土)优先用于场地内的填方建设,剩余弃土转运至市政指定建筑或弃土消纳场堆填处置;弃渣(SW72工程垃圾、SW73拆除垃圾)运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弃料资源化利用场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营运期:①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火化骨灰、焚烧炉渣、废弃防护用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火化骨灰由各逝者家属装进骨灰盒带走,葬入墓地或寄存于骨灰寄存室,极少数无人认领的,转交民政部门统一处置;焚烧炉渣送至合规的垃圾填埋场处置;废弃防护用品定期送至馆内遗物祭品焚烧炉焚烧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在火化间旁的设备间内设置面积约为4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用于存放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②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焚烧飞灰、废消毒液桶、废脱硫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最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在火化区旁的设备间内设置一间面积为30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等措施,并设标志标牌和危废台账,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要求进行管控。③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场馆东北侧垃圾收集间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储油间和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储油间内的埋地油罐采用双层油罐,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柴油发电房、遗体处理、解剖区、冷藏区、消毒池、隔油池和生化池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属于简单防渗区,地面采取黏土铺底,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标准采取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油罐及附属设施、输油管线采用符合标准的耐油、防腐、防老化设计;柴油发电机地面采用防渗处理,防止柴油渗漏而污染地下水;柴油储罐设双层油罐,按照相关双层油罐规范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定期对次氯酸钠溶液储桶进行检查;将桶装次氯酸钠存放于围堰中,围堰内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意识;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毒害等各项要求。 |
有 |
未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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