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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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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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公司年产500吨EPP塑料制品 |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东湖西路17号 |
重庆华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壹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为扩建项目,在现有场地内扩建,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厂房,利用已租用厂房空置区域,新增成型机、燃气锅炉等设备。工艺流程:进料-成型预压-成型-冷却脱模-烘干-修边-检验包装-入库等。年产EPP塑料制品500t,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EPP塑料制品1500t。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67%。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成型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后,由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重庆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标准,由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新建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沉淀+活性炭吸附,2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板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池水河; 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板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池水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建筑物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已建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置; ②危险废物:依托已建危险废物贮存点(4m2),废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空压机油/水化合物、隔油池浮油、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活性炭更换后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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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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