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5-0016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成文日期 ]
  • 2025-07-31
  • [ 发布日期 ]
  • 2025-07-3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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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琪顺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创新大道881-2

重庆琪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丛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创新大道881-2,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租赁重庆锦鸿盛科技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年产餐盒3000万套。

项目总投资6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管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地面清洁废水、洗手废水、生活污水、间接冷却水一同依托厂房配套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板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濑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固体废物:设置面积约15m²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废模具、除尘灰及沉降粉尘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②危险废物:设15m²危险废物贮存点,废油桶、收集的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空压机含油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危险废物贮存点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设备安装区、一般固废暂存间设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危险废物贮存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设置,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同时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危险废物贮存点内设置托盘;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加强生产工人安全环境意识教育;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环境应急准备,定期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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