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5-0016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成文日期 ]
  • 2025-07-31
  • [ 发布日期 ]
  • 2025-07-3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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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新毓炜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添加剂生产销售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板桥工业园区东环路10

重庆新毓炜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壹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板桥工业园区东环路10号已建厂房,租赁面积2900m2,主要设备:混合机、筛分机、包装秤、溶解罐、空压机等设备,主要生产区:搅拌区、混合区、液体原料库房、固体原料库房、成品库房等,生产工艺:投料、混合、筛分、包装、入库、检测,建成后年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10000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混合机混合废气经配套的脉冲除尘器设备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混合机投料、筛分废气、包装废气经收集后由脉冲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溶解罐投料废气经收集后与经管道抽风收集的搅拌废气由脉冲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达《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后,引至屋顶排放;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管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食堂废水经新建隔油池(2m³/d)处理后,与经油水分离器处理的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5m³/d)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板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濑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西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项目东侧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固体废物:设置面积约10m²的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不同类型固体产品生产结束后产生的余料、未能通过筛孔而留在筛面上的物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材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②危险废物:设110m²危险废物贮存库,废吨桶、危险废包材、检测废液、检验废料、废试剂瓶、空压机油/水化合物(高浓度含油废水)、废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收尘灰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餐厨垃圾、食堂废水隔油池浮油转交取得城市餐厨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相结合的原则。搅拌区、混合区、液体原料1库、液体原料2库、固体原料1库、危废贮存库、检验室、液体/固体成品库、隔油池、事故池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控区;一般固废暂存间设为一般防控区;除一般防控区和重点防控区外为简单防控区。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危废贮存库、液体原料1库、液体原料2库、液体/固体成品库、搅拌区、混合区、检验室、固体原料1库等作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站区设置1座容积45m3的应急事故池并作防渗处理,配套相应水泵及管网;进出管道设置紧急切断阀;

②液体原料1库、液体原料2库、液体成品库、搅拌区、混合区设置泡沫、沙土等消防设施,设围堰或收集沟和收集池,液体原料1库设围堰约60m²,液体原料2库设围堰约90m²,液体成品库设围堰约50m²,围堰高度约0.2m,搅拌区、混合区、固体原料1库、固体成品库,设置环形收集沟和收集池,作防渗、防腐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

③危废贮存库:地面及墙壁做防腐、防渗处理,设置托盘;设危废警示标识;

④设置禁止携带火源、防爆、防静电设施及标志;

⑤应配套科学、完善的消防报警系统,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和火灾报警装置,并对此系统进行监控管理,厂内设消防控制值班室,与荣昌区消防支队建立畅通、及时的报警系统;

⑥雨、污管网:厂区雨水管网总排口、生产区雨水管网、事故池设置闸阀,闸阀处于常闭状态,确保本项目事故废水进入事故池;

⑦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环境应急准备,定期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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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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