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5-0017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2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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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祥清科技有限公司(非含油)废旧金属回收处理线建设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嘉吉普瑞纳大道295

重庆祥清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赁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嘉吉普瑞纳大道295部分已建厂房,租赁面积2944.95m²,主要建设1条剪切生产线、1条撕碎生产线(含水洗工序)、1条压块生产线,建设完成后年处置钢铁废碎料5万吨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撕碎、剪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水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隔油池和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板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濑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固体废物:设置面积约50m²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塑料等杂质、除尘器捕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沉淀池污泥收集后送外售制砖厂综合利用或送往有运营资质的垃圾填埋场填埋;

②危险废物:设110m²危险废物贮存点,废液压油及其废包装桶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危废贮存点、液压油库房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除了上述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生产区及一般固废间以及各个原料、成品库房等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设为简单分防渗区。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危废贮存点、液压油库房进行“六防”措施,并设置围堰设和托盘;设置严禁烟火一类的警示牌;同时加强职工危险意识,做好防范工作;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环境应急准备,定期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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