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5-0018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5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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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荣昌区广顺街道弃土场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李家坪村

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科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临时总占地面积约21333m2,建设弃土场(约8301m2)及相应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主要堆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等建筑垃圾,不包括生活污泥、金属物质及装修垃圾,可容纳方量约10.48m3。弃土场等级为IV级渣场;建筑垃圾来源于荣昌区建筑工程,接纳对象为建筑垃圾中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等,不包括生活污泥、金属物质及装修垃圾。

项目不涉及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路线进行运输。

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渣土入场后,立即压实,并及时洒水抑尘,减少堆料扬尘产生;装卸时通过采取降低料斗高度,避免大风天气进行装卸作业等管理措施,同时对倾倒点进行人工洒水降尘,从而减少卸料扬尘;建筑弃土入场后,不进行分区堆填,仅分阶梯进行堆填,通过采取及时洒水碾压,并对已压实的层面进行临时覆盖等措施,减少堆填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中严格限制超载,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同时对场内道路路面进行碎石硬化,洒水降尘,减少运输扬尘;采用使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机械、定期保养维护和减少怠速运行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燃烧机械废气。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员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旱厕收集后用做农肥;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排放;淋溶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先进、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车辆运输和场内作业;对产噪作业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进入场区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限速缓行,并且禁鸣喇叭;尽量减少多台机械同时使用的频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沉砂池泥渣为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产生,淋溶水沉砂池泥渣为雨水冲刷地表经沉淀后产生,清理后于本消纳场填埋。车辆冲洗废水隔油沉淀后产生的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即清即运,不暂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项目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均不在场内保养、维修,不产生废机油等废物,项目区内也不设置加油设施。)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堆填高度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的建设,并按照暴雨重现期为50年进行校核;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对消纳场从选址设计、施工、工程验收到运营应层层把关,并派专人负责管理,在弃土堆放过程中配备管理人员,随时观察、监测,发现各种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危害,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排土工作安全可靠。

为减免对影响区造成的不利影响,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控制作业区,严禁突破红线范围;车辆运输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避免对道路两侧植物造成伤害;对建筑垃圾进行快速处理,尽量减少对环境造成污染;加强火险防范,采取综合治理,多措并举,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控制和降低火灾的损失,同时增强员工和附近居民的防火意识。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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