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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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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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眼镜制造项目 |
重庆市荣昌区东湖西路8号眼镜产业园1期标准厂房20幢 |
重庆智光眼镜有限公司 |
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重庆市荣昌区东湖西路8号眼镜产业园1期标准厂房20幢1~4层,租赁面积为4219.34m²;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通过外购开槽机、弯圈机、刨料机、冲料机等设备,年产镜架200万副。 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8台自动拼料机排气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由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打磨光架及抛光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集中收集,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由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8台印字机上方设置集气罩(8个),并设置透明软帘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移印废气经集中收集后引至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后,由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焊接工序采用点焊形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本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市政管网进入板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池水河,最终汇入濑溪河。 生活污水依托眼镜产业园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市政管网进入板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池水河,最终汇入濑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主体结构隔音降噪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金属灰渣、废抛光轮、废砂纸、废碎布、废美纹胶纸等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②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空压机废机油及油水混合物、废包装桶、废研磨膏、废抛光蜡、废含油磨料、污泥、分类收集的含油棉纱及手套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相结合的原则。超声波清洗区、液态物料暂存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等设为重点防渗区;车间内除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除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外为简单防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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