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5-0021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7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7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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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市荣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燃气锅炉改建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重庆荣昌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厂内

重庆荣昌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重庆荣昌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厂内,建筑面积242.33m²。项目建设1栋锅炉房,并购置1台35t/h的燃气锅炉、电气控制室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作为备用汽源使用,主要在企业停炉检修期间使用。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新增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和重庆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要求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依托厂区原有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锅炉排污水和除盐水站污废水均通过泵引至冷却水塔循环水池(容积约400m3)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8)三级标准后,依托厂区冷却塔循环水池的现有排污管道经厂区污水总排放口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广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濑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建筑隔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危险废物:废机油、分类收集的废含油棉纱手套等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②生活垃圾无新增。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药装置采用塑料桶盛装,地面按重点防渗要求进行了防渗处理,并设围堰防止泄漏,围堰按加药桶试剂全部泄漏量计,即围堰大小约0.5m³。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药装置地面、集水井按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对燃气锅炉、加药装置做好防腐工作,严格按规范进行日常维修,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设置天然气报警装置,张贴安全事故告知标识、区域安全提示牌、“禁止烟火”等制度及标识;加强对管线阀门、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检修维护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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