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5-0025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2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2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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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诺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尼龙隔热条生产项目

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永旺路69号8幢

重庆诺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科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拟租赁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永旺路69号厂房用于生产,本次建设租赁7号厂房2区、8号厂房及倒班房,合计租赁面积为6760.47m2。产能为生产尼龙隔热条2000t/a、改性尼龙颗粒3500t/a。主要设备:混料机、单螺杆挤出机、双螺杆挤出机、冷却槽、切粒机、挤出成型机、冷却塔、储料罐、破碎机、风机、打码机等主要设备。主要工艺流程:混料-热熔挤出-冷却-切粒-挤塑成型-切条-检验-包装-出货等主要工序。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8号厂房热熔挤出废气及烧结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排入1#“喷淋塔+干式分离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7号厂房热熔挤出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排入2#“喷淋塔+干式分离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8号厂房东南侧20台挤塑成型设备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排入3#“喷淋塔+干式分离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8号厂房西南侧20台挤塑成型设备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排入4#“喷淋塔+干式分离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破碎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后排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后,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的租赁厂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接入广富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濑溪河。

生产污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5m3/d,处理工艺 调节+隔油+混凝沉淀+过滤)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其中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接入广富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濑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空压机、风机进出风口采用软管连接,并在进风口与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并定期维护设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新建15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模具、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理,废边角料、检验废料及不合格品、除尘灰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水池清掏污泥直接送有资质的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

②危险废物:新建20m2危险废物贮存库,废过滤网、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冷凝废液、收集的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相结合的原则。油品间、危废贮存库等设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厂房除重点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包括一般固废暂存间、成品堆放区、原材料存放区等设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倒班房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油品间单独设置,地面进行硬化、防渗等处理,并配备灭火器、堵漏物质等应急物资;液压油使用单独桶装,下设托盘;②危废分类暂存,采取“六防”措施;且设置托盘,分类将液态危废盛装桶放置于托盘上;危废贮存库配有灭火器、堵漏物资等应急物资;③油品间和危废间均设置0.1m的围堰并设置托盘;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④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环境应急准备,定期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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