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6-0000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8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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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荣昌区喜旺宠物服务部建设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恒荣路126

荣昌区喜旺宠物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溯源环保科技(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租赁建筑面积147.87平方米,购置手术台、麻醉机、显微镜、电刀、超声刀心电监护仪、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开展宠物医疗服务,年服务时长为345天,项目建成后门诊最大宠物接待量为10只/d(其中手术量4只/d),美容护理单日最大宠物接待量为10只/d,最大容纳宠物15只/d(住院+隔离),预计年接待量3450只,其中手术量1380台,住院量1000只。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新风系统加强通风,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水经就诊室、手术室、住院室设置的接液桶/盘收集,再通过明管经滤网过滤后进入消毒处理设施处理(参照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与生活污水、其他废水一并进入拓新红城小区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荣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墙体建筑降噪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西南侧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余侧厂界噪声均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动物毛发、动物粪污喷洒消毒剂后、废包材、废毛巾及坐垫等收集后一并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生石灰消毒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动物尸体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②医疗废物、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位于项目东侧,建筑面积2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措施,不同种类的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分区存放,设置标识标牌;②加强医疗废水消毒设备日常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建立医疗废水消毒记录和操作规程;③加强药品的管控;加强动物疫情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卫生防疫制度,按计划进行清扫、消毒,按计划对宠物实施免疫程序建立免疫档案;加强三废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建立好污染源档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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