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6-0004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5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6-03-05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202635日—2026311。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市畜禽用抗菌肽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板桥组团园灵方大道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

重庆至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重庆市荣昌高新区板桥园灵方大道,占地面积10431㎡,购置发酵系统、离心机、干燥机、过滤系统等仪器、设备。研发内容为:抗菌肽筛选与高效表达系统构建、抗菌肽发酵与应用技术研究、抗菌肽分离纯化、结构鉴定和检测技术研究,全年研究250d;中试内容为:开展中试水平的液态发酵及分离、纯化等后处理工艺技术研究,获得最佳中试发酵工艺参数;年最大中试频次20次,单批次最大产量80kg,年产量1.6t/a。

项目总投资41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研发试验发酵废气经风机负压抽风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检验废气一并通过“喷淋塔(含灭菌剂)+过滤棉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由17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中试生产发酵废气、调配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含灭菌剂)+过滤棉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由17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离心喷雾干燥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经自带两级旋风回收物料的干燥废气通过水膜除尘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由17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及第1号修改单后,由17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DA005,高度约10m);

微生物实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紫外灭菌+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投料、混合过程产生的投料粉尘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酒精消毒产生消毒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饲养臭气经房间内紫外灭菌后,通过独立的通风系统(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污水处理臭气定期投加除臭剂,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实验室器具、工作服、中试罐体、设备、管线利用蒸汽灭活后再进行清洗,地面经酒精消毒后再进行清洁,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以及经新建隔油池隔油后的食堂废水一起排入新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板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濑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车间建筑隔声降噪,设备安装时应在其基座与基础间设置橡胶减振垫,在管道上设置橡胶减振补偿器,锅炉、空压机安装高效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新建50㎡的一般固废贮存间,位于厂区东南侧,废培养基、废木屑、废包装材料、废菌渣、废过滤材料、废试验器材等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间,交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理;

②危险废物:新建19㎡的危险废物贮存点,位于研发车间3F,检验废液、过期试剂及废试剂瓶、动物尸体、废手套、不合格品、废活性炭、污泥、废紫外灯管、废过滤纤维、含油冷凝液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资质处置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危险废物贮存点、试剂存储间、生化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中试车间、一般固废暂存点等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化学试剂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各类化学试剂分开储存,专人负责试剂收发、验库、使用登记、报废等工作,并定期检查库存;②实验室液态或含液体危废的盛装桶/瓶下方应设置防溢托盘;③发酵罐的车间设置环形收集管沟,管线接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发酵罐、输送管道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设备,加强罐体、管线、法兰、阀门等部位的维护保养;④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环境应急准备,定期开展演练。

/

/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