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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1-00757
  • [ 发文字号 ]
  • 荣蓝天办发〔2021〕57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成文日期 ]
  • 2021-12-31
  • [ 发布日期 ]
  • 2021-12-3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2022年第一次空气污染 应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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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2022年1月1日至6日,我区以阴晴天天气为主,气象扩散条件持续不利,且时值元旦,各地烟花爆竹燃放和私自烟熏腊肉制品行为增多,气态污染物排放量增大,空气质量存在轻度~中度污染风险。经研究,决定启动我区2022年第一次空气污染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与解除时间

此次应对工作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月6日,区蓝天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应对工作时间。

二、应对措施

1.交通污染应对方面。按照相关规定限制部分柴油货车入城,引导其他柴油货车错峰入城;开展机动车路检工作,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及冒黑烟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

2.工业污染应对方面。责令重点区域内的平板玻璃、燃煤锅炉等重点涉气企业限产或停产,并将停产、减产企业名单报区蓝天办备案;加强板桥、广富工业园区重点涉气企业环境监管执法,督促落实限产或停产要求,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检查企业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厂区堆场完整覆盖、除尘及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应对期间每日检查重点涉气企业不得少于4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3.施工污染应对方面。责令城区及板桥工业园影响较大的土石方工地停止施工(包括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行、停止渣土转运等),并将施工工地停工名单报区蓝天办备案;若确有施工要求的工地,应督促其加密洒水频次,严格落实控尘“十项措施”,应对期间每日检查在建工地不少于4个(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新区建设管委会、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等)。

4.生活污染应对方面。督促餐饮业经营者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无其他臭气扰民现象,应对期间每日检查餐饮店不少于4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禁止使用焚烧的方式处置疫木,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避免发生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加强城外秸秆(枯草)收运工作,及时制止露天焚烧行为,利用村规民约进行惩处(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突出重点区域(荣昌中学、拓新玉屏小学、杜家坝社区、高铁北站等),加强城区(包括楼顶)禁止烟熏腊肉制品、露天焚烧、燃放烟花、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宣传和管控工作(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昌元街道、昌州街道)。

5.扬尘污染应对方面。加强城区道路清洁频次,确保无明显扬尘,对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1公里区域内的道路至少每2小时实施1次冲洗,1次洒水;对其他区域内的主次干道至少每4小时实施1次冲洗,1次洒水;不间断地查处冒装撒漏和未冲洗干净的车辆(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城郊公路每4小时实施1次冲洗,加大城郊公路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减少城郊扬尘污染及其他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广顺街道、峰高街道)。

6.荣昌中学校内环境污染管控。安排专人每日开展学校运动场、停车场、道路日常清扫保洁;加强食堂油烟治理,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教委、荣昌中学)。

7.加强污染应对。随时做好人工增雨作业准备,在条件具备时,及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三、工作要求

一是时至元旦节假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提前做好值守、应对工作安排,并于2021年12月31日下午17︰00前将值班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区蓝天办邮箱。二是各单位要通过微信群、QQ群、村村通等途径,向监管对象告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社会责任和义务。三是应对期间,各单位需及时将工作动态在蓝天行动工作QQ群内以水印相机拍照进行反馈,每日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报区蓝天办邮箱。

区蓝天办和各督查组要全力组织开展对大气污染源问题的巡查,对发现的大气污染源问题每日汇总报送区蓝天办,区蓝天办将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工作敷衍应付的单位予以通报。被通报的问题将作为2022年度生态环保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元旦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值班表

                   重庆市荣昌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31    

(联系人:高红;电话:46734280,邮箱cqrcltb@163.com

重庆市荣昌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2022年第一次空气污染应对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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