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昶宏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有关规定,区生态环境局安排财政资金,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委托重庆昆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吴家镇的重庆市荣昌县金鑫电镀厂原址地块(占地面积3287平方米)进行了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对重庆昆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庆市荣昌县金鑫电镀厂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现将调查结论及后续相关管理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调查结论
重庆市荣昌县金鑫电镀厂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吴家镇,占地面积3287平方米。1999年前为荒地和农村集体用地。1999年,重庆市荣昌县金鑫电镀厂原址场地建成,作为吴家镇周边的球阀厂配套表面处理(电镀)加工。2002年8月,重庆市荣昌县金鑫电镀厂委托重庆大学对厂区生产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内容包括电镀车间、化验室、办公用房、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生产线布设为1条滚镀线、1条挂镀线和1条镀锌线。主要设备有:抛光机3台、槽(除油酸水槽)30个、整流器10台、镀槽30个、离心机1台、耐酸泵1套、滚镀设备4套、电行车1套、烘箱1台,污水处理设备1套等。主要产品年产量:镀铬件1000t/a,镀锌件1000t/a。2013年,重庆市荣昌县金鑫电镀厂关停。2013年至今,重庆昶宏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在原厂址进行阀门铸件生产。场地作为工业用地还在进行使用,因此考虑到当前第二类土地性质的用途,本次调查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按照第二类用地的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评价。根据调查报告(报批版),送检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pH、可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场地内所有送检土壤样品除JX—T2—1.0m(1.85×103mg/kg)、JX—T4—0.2m(1.01×103mg/kg)的镍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性质筛选值(900mg/kg),但未超过第二类用地性质管制值(2000mg/kg);其余土壤样品所有检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当前环境质量不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
二、评审意见
根据重庆昆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调查报告(报批版)和《重庆市荣昌县金鑫电镀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审查意见》,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完整,调查程序与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要求,部分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镍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不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需开展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三、管理要求
一是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及时将修改完善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及相关信息上传全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重庆市土壤管理信息系统,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过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信息公开网址及证明材料应同时上传到全国和重庆市土壤管理系统。二是应加强现场环境管理,保障其生产活动不影响场地中土壤环境质量。企业关闭搬迁后,需要拆除构筑物时,防止拆除过程中对土壤环境质量造成二次污染,应委托具有专业拆除资质的单位进行,同时在拆除过程中应做好三防措施;若该地块规划调整为一类用地时,需对本地块再次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该地块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吴家镇人民政府负责,如出现其他环境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并督促有关责任主体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7日
003 重庆市荣昌县金鑫电镀厂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意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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