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2-00337
  • [ 发文字号 ]
  • 荣环函〔2022〕95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 第109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7-21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农工党荣昌区委会

您提出的《对荣昌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第1114号)收悉。针对您提出“目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堪忧”问题及建议,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该建议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大气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由于存在客观不利自然条件以及部分本地污染源管控不到位。我们还需继续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空气质量情况

2022年截至627日,荣昌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为148天,较2021年同比增加10天。PM2.5平均浓度为34μg/m3,较2021年同比降低13μg/m3

提升重视程度

为贯彻落实527日全市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动员会精神,在9月底前,以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为重点,推动《荣昌区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荣昌区2022夏秋季臭氧污染攻坚方案》以及分级管控调度方案明确的措施落到实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有序推进中。

(一)强化扬尘污染管控

1严管工地渣土运输。一是推进建筑渣土运输智能化监管,在出渣工地、消纳场等进出入口安装实时视频监控设备,进行24小时监控。二是强化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在建工地、运渣车辆等不定时开展抽查,督促工地规范出渣,及时处理违规运输行为。20221月至今共巡查工地1374个次,查处渣车案件12起,罚款27100元。

2严查车身不洁行为。是在各入城主要路口设卡检查,及时劝返入城脏车。二是实行+模式,城区实行划片管理,压实一线执法责任,对城区内脏车一律实施处罚。20221月至今共劝返入城脏车1758次,张贴脏车提示告知书50000余份,查处入城脏车案件412起,罚款2000元。

3不断强化城区降尘力度。不断压实企业责任,督促第三方企业严格按照《道路保洁专项工作方案》开展城区道路保洁工作,规避通行高峰,结合道路实际情况进行机械冲洗、人工抱管清洗与机扫多机或单机配合作业。在污染预警天气下,增加早晚双班作业,对重点区域采取每2小时进行一次冲洗、机扫、洒水降尘,对其他区域内主次干道,采取每4小时进行一次冲洗、机扫、洒水降尘。

4常态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一是发挥好联动作用,统一管理标准,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违法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荣建委发〔2021130号)文件,充分利用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抓好该项工作。二是督促施工现场持续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性规定(施工场地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等)和控尘“六项工作”(控尘专项方案、控尘教育培训、控尘方案交底、加强扬尘排查整治、建立控尘专项台账、实行监理报告等制度)措施。三是从落实建设围挡加装喷雾、强化易扬尘物质覆盖、加强土石方项目管理等方面深化推进施工扬尘管理。

(二)继续推进燃烧源污染控制。

1划分重点区域和时段。突出重点区域:昌元街道、昌州街道、安富街道、广顺街道、峰高街道、双河街道、万灵镇、古昌镇、直升镇等9个镇街重点时段:每年3月至5月底,9月至12月底为重点禁烧时段开展燃烧源污染控制

2综合利用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秸秆(杂草)收储体系。各镇街结合各自辖区村(社区)和农作物分布情况,以满足工作需要、方便群众和经济实用为原则,合理布设秸秆(杂草)收储点。建立“申报、登记、转运”制度,对每个村(社区)要明确一名网格员或社长负责秸秆(杂草)组织收运工作,农户需要转运时电话联系网格员或社长,各镇街登记统计到一定数量时,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收运。完善“村收集、镇(街)转运、公司利用处置”模式,由各镇街将秸秆(杂草)收集转运至第三方公司(由镇街自行联系就近的收储公司),由第三方公司负责集中处置和利用。二是开展秸秆“田间清零”专项行动。各镇街要以村(社区)组为单元,组织镇街干部、村(社区)、组干部,对堆放在田间、地头的秸秆(杂草)进行清理,就近收运至附近秸秆(杂草)收储点,切实防止次生污染,消除安全隐患。三是鼓励秸秆粉碎还田。各镇街要优先鼓励引导农户秸秆粉碎还田,要督促村(社区)干部加强入户宣传,充分发挥粉碎机、旋耕机等工具设备的作用,鼓励农户在农作物收割时对农作物秸秆灭茬粉碎还田。四是准备建立“有机肥奖励”机制。按照农户遵守禁烧承诺、秸秆(杂草)收集转运、秸秆粉碎还田等情况,鼓励各镇街对实施秸秆(杂草)收集转运或粉碎还田且未发生露天焚烧的农户,给予有机肥奖励。五是引导扶持“五化”利用。鼓励支持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推行秸秆(杂草)生物质发电、秸秆气化、秸秆沼气、秸秆青贮饲料、秸秆氨化饲料、秸秆发酵饲料和有机肥生产,加大农作物秸秆“五化”项目入驻我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农作物秸秆“五化”企业落户,提高全区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能力。

3禁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荣昌高新区管委会是本辖区秸秆(杂草)禁烧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镇(街道)、村(社区)、组三级网格化管理,实行联系区领导包镇街、镇街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二是营造舆论氛围。各镇街要在秸秆(杂草)禁烧重点时段,充分利用荣昌报、荣昌电视、广播、LED、短信平台、“小院讲堂”、墙报、横幅、标语、QQ群、双微、宣传车、“一封信”、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强化宣传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和农作物秸秆(杂草)禁烧要求;广泛宣传秸秆(杂草)“村收集、镇转运、公司利用处置”的好处和对农户收集转运或粉碎还田的相关政策。各镇街要及时召开机关和村(社区)干部参加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动员大会,对秸秆(杂草)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镇街包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包组干部要到组到户、逐人逐户宣传动员,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三是加强监管巡查。由区蓝天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农业农村委将适时(特别是在全区发出污染天气应对指令后)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加强对秸秆(杂草)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的督查巡查,并将督查巡查情况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各镇街(荣昌高新区管委会)要相应设立专门的督查组,在组织实施日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督查外,要严格按照区蓝天办应对污染天气指令组织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人员实行巡逻值守。各村(社区)要成立应急小分队(流动灭火队),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并找到焚烧责任人,利用村规民约惩处,对情节恶劣,多次焚烧者,交镇街执法机构立案查处。四是加强执法监管。区农业农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城区外露天焚烧秸秆等植物类物质的监管执法,并加强对镇街露天焚烧秸秆执法的培训和指导;区城市管理局将强化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焚烧树叶、枯草、垃圾等的监管执法;区生态环境局将强化城市建成区外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等植物类物质以外的监管执法。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农业农村委要组织有关部门、指导督促镇街,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三)开展交通污染整治。

1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管。一是完成机动车路检4829辆、处罚208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157台、禁用3。二是通过短信平台发布短信20万条,提醒车辆驾驶员按期检验并定期更换三元催化器。是加大货车出厂、出场管理,督促企业(场站)落实起运源头规范装载要求,从源头遏制和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标或尾气冒黑烟、冒装等违法行为。

2提高道路拥堵口警力疏通力度。一是对城区信号灯进行了科学合理设置,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并在重要时段加强了交通秩序指挥疏导和整治,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有序,减少车辆等待或慢行排放。是进一步扩大了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和限行时段。

3推进汽油车尾气治理督促公交车公司、班线客车公司对购置5年及以上或运行里程达10万公里以上的汽油车,每年更换一次三元催化器,并建立更换记录台账。

4加强机动车维修单位监管巩固对机动车维修单位的整治成果,区交通局每月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动车维修单位9M进行与机动车排放有关的维修和保养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对全区汽修厂进行抽查,严禁机动车维修单位提供“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等类型的维修服务。

5机动车维修企业VOCs排放污染大气环境整治开展汽修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露天喷涂、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不定期与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检查汽修行业VOCs治理力度。督促相关汽修厂避开高温时段从事喷涂作业,及时向生态环境局抄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法企业。

6推进汽修行业集中钣喷中心建设推进汽修行业集中喷涂中心建设,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有效管控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截至目前,已完成选址广富工业园区垃圾焚烧发电站旁),正在招商引资。

(四)在用燃气锅炉、工业炉窑提标改造。

一是对照绿色工厂创建标准,邀请专业机构对方通动物药业、洽洽瓜子、蓝洁净水、唯美陶瓷等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指导;二是许家沟建材、唯美陶瓷、向往科技3家企业已通过绿色产品认证,截至目前我区共有5家企业6个产品获得绿色建材产品。三是方通、洽洽瓜子等2家企业获得市级绿色工厂,唯美陶瓷1家企业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四是支持荣昌高新区创建“绿色园区”,制定五年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五是贯彻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引导对唯美陶瓷、明珠塑料、巨睿机械、渝荣玻璃开展了清洁化诊断工作。六是加大了工业企业“煤改气”执行力度,园区燃煤锅炉已全面改造升级完毕,同时加大了对民用天然气的普及,全区天然气用户已达23万余户,大大减少了煤炭使用和秸秆焚烧,有效降低了对大气污染的贡献率。

(五)提升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水平

1.落实烧结砖瓦企业监管、监测。区经济信息委和区生态环境局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烧结砖企业错峰生产时间的通知》(荣经信发〔202176号)文件。空气污染应对时段,布置烧结砖企业实施错峰或停产工作;三层岩建材、三联建材、祖光建材、金生鑫建材、观胜砖厂、天一建材、远全砖厂等7家烧结砖企业已按照文件要求7189日实施错峰停产。许家沟建材、荣信建材、双赞建材、新兴建材、鑫垚建材、腾杨建材等6家烧结砖企业已按照文件要求11211230日实施错峰停产。对企业检查共计40余次。空气污染应对时段,全区烧结砖砖企业实行错峰生产,督导广顺街道鑫垚建材厂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2.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涂料替代。空气污染应对时段,引导29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牵头,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对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29家进行检查126在污染应对天气期间,引导企业减产减排,对企业检查共计426次。

3.加大涉气中小微工业企业(散乱污)整治。全区开展中小微工业企业(散乱污)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印刷、制药、胶合板、电子、塑料制品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开展VOCS治理执法检查摸底排查511家散乱污企业,建立整治清单台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对涉气中小微工业企业(散乱污)检查600余次,全面完成涉气中小微工业企业(散乱污)511家整治任务。

4.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全区禁止技改扩建燃煤火电、化工、水泥、采(碎)石场、烧结砖瓦窑以及燃煤锅炉等高耗能、高污染工业企业项目的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区经济信息委共计备案46个技改企业项目,无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同时,引导关闭一批符合产业退出政策的烧结砖瓦等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老旧企业我区符合产业政策的烧结砖企业13家,隧道窑13条,设计产能53000万块标准砖,年消耗标准煤2万吨(其中重庆市荣昌区新兴建材有限公司年消耗标准煤7千吨),分布在广顺街道1家、双河街道4家、清江镇1家、清升镇2家、河包镇1家、观胜镇1家、吴家镇1家、清流镇1家、荣隆镇1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三类(淘汰类)规定轮窑企业属于淘汰对象20219月底环保关闭罗角湾矸砖、十井矸砖、双河实惠砖厂等3家轮窑烧结砖企业,淘汰324门轮窑,削减产能9000万块标准砖,减少标准煤消耗2500吨。截至目前我区有13家烧结砖瓦企业。

(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推行“无烟烧烤”

一是在重点地段,每天安排人员上楼排查,不定期逐栋对楼顶可燃物进行集中清理。二是全面治理露天烧烤行为,2018年全面取缔夜市烧烤一条街,城中烧烤商户均规范在门店内,城区露天烧烤行为已基本杜绝。三是疏堵结合治理腌腊制品违规熏制,集中熏制时段在城区设置环保熏制点,为群众免费熏制,实现达标排放,并根据熏制需求,逐年扩大免费熏制规模,2022 年共为群众免费熏制腌腊制品近5万斤,有效治理春节烟熏腊肉露天熏制行为。四是采用白班加夜班模式,强化露天焚烧巡查监管,及时发现、扑灭露天焚烧行为。20221月至今共排查楼顶焚烧可燃物180余次,劝导制止露天焚烧行为70余起,制止烟熏腊肉10余起。

(七)增强大气精细化监管能力、加强污染天应急管理

一是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已启动10次一般污染天气应对,应对期间,启动后通报周边区市县同步开展应对工作,应对期间坚持每日调度并汇总工作情况。二是加强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在大气网格化一期建成60个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和4个高空瞭望的基础上,增加6个高空瞭望和150个企业工况监控点位,目前该项目正在抓紧实施,高空瞭望已完成安装。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狠抓工业废气治理。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更新重点涉气企业清单,会同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以电子电路、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塑料塑胶、陶瓷、玻璃、汽修喷涂等为切入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深度治理,提高收集率、去除率、达标率。区生态环境局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管,区经济信息委、高新区管委会按区域分工加强日常监管,对达不到要求的,在规范整治前,停止相关工艺环节,特别是预警应对期间的重点时段(1000-1900)严格执行到位

(二)深化交通污染防治。加强柴油货车整治,区公安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持续抓好机动车路检,优化限行、禁行路线4-9月,宝城路、海棠路、玉屏街、广场路合围路段500-1700禁行,与之前的变化:1700-次日500可以通行)。开展机动车排查清理,相关单位牵头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机动车排查登记工作并协调区生态环境局定期开展入户抽检(入户抽检以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物流货运、长途运输、市政环卫、邮政、维修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单位为重点)。严格落实检测维修制度,区交通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单位和检测单位的监督检查,压实维修单位和检测单位的主体责任,杜绝源头造假。加快老旧车淘汰,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公安局、区交通局等加快出台年度方案,区财政局提供补助资金保障,各镇街具体负责,确保720辆淘汰任务。加强加油站现场检查,区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等部门全面开展加油站现场检查和油气回收抽测工作,区商务委牵头督促各加油站严格落实夜间加油优惠政策,减少白天油气挥发。加强非道路行动机械管理,区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和尾气排放抽测、执法工作,对不达标机械停止使用或依法处罚,推广使用新能源机械。

(三)抓好露天焚烧管控。首先,区农业农村委要尽快出台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工作方案,推动建立“组收集、村暂存、镇转运、公司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其次,各镇街要全力组织落实秸秆(杂草)收集转运工作,确保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无散落秸秆(杂草);第三,城区和城郊涉及镇街、高新区管委会、新区建设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地毯式踏查,对河流、道路、铁路两旁,以及安置房、闲置工业地块周边等未进行规范绿化的地带,组织人员全面除草,采取种植花草树木或委托附近居民管理等方式,坚决杜绝同地段露天焚烧反复发生;第四,区农业农村委和各镇街要充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切实加强对露天焚烧的监督执法。

(四)强化污染应急应对。首先,区蓝天办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区外、区内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提高空气污染应对能力;第二,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快推进网格化二期项目,切实做到人防与技防的高度融合,精准发现污染源,快速调度处置;第三,区蓝天办牵头加快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第四,为精准高效开展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有效提升大气污染预警期间的应对能力,实现对污染天气应对的分级管控、分级响应,617日经区政府同意印发了《荣昌区一般空气污染应对分级管控调度方案》,由区蓝天办牵头搭建了荣昌区蓝天行动调度群,由分管区领导任群主,21个镇街和相关部门行政一把手全部入群。今后将根据空气质量预测值来进行分级调度,将一般空气污染分为ABC 3个预警级别,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分别由区分管领导、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发出调度指令,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政府办公室督察办、区蓝天办负责跟踪督办,次日就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落实情况在群中进行通报;第五,区蓝天办将突出重点区域、兼顾全区区域,强化对企业、建筑、交通、生活等污染的攻坚督查巡查,及时调度和发布巡查动态,并加强跟踪督办力度。

此复函已经刘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202277    

(联系人:刘芮伽;联系电话:46734280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