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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3-0016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3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人大第十八届四次会议 第21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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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建议(第214号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责成相关科室专题调研,现对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降低粮食等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制定了《重庆市荣昌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工作方案》《荣昌区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和措施,并逐项进行了落实。

一、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及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组织三方机构、镇街人员通过无人机、现场勘查、周边走访及调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区49座关闭煤矿、10个污染地块、多处耕地安全利用类和1处严格管控类地块利用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矿井溢水、污染源进入周边耕地,造成三次污染等情况。

二、开展超标地块及污染地块日常管控

针对纳入国家监管名录的10个污染地块,目前已完成了管控方案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全部实施了风险管控,管控面积约160800平方米。对峰高冶炼厂和重庆元森实业有限公司地块每季度开展一次巡查,其余8个地块每半年开展一次巡查,同时督促属地镇街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业主单位落实环境主体管理责任,防止污染物进入周边耕地,发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

三、加强重金属源头减量和防治工作

制定了《荣昌区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排查重金属等相关行业企业16家,及时更新区重点属全口径企业清单,加强对企业日常的监管,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制度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销号备案手续。加快推进电镀园区企业污水处理站提标升级,确保按期完成重金属减量任务。

   四、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开展耕地涉重金属调查

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争取市级和国家资金开展调查治理修复,目前安富街道、峰高街道农用地调查项目已争取到中央资金143万元;包装荣昌区耕地污染成因排查项目已通过市级评审,已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

五、加强与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耕地台账

根据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及安全利用措施实施情况,在“荣昌区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的基础上,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台账。台账真实反映了安全利用技术覆盖区域、技术措施内容、具体落实情况等。

六、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2023年将继续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不造成周边耕地受到污染;二是加强宣传、展示受污染安全利用技术,大力推广重金属低吸附水稻、玉米品种,降低作物对土壤中重金属的吸收;三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片),推广“低吸附水稻品种+淹水灌溉+叶面阻控”防治技术模式;四是开展种植大户技术培训,让大户通过农艺措施、水分调控、合理施肥、结构调整和种植低吸附品种等技术防治产品重金属超标。

此复函已经刘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此答复函公开)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2023517日    

(联系人:莫太斌,联系电话:023-46733930


80号 荣环函〔2023〕80号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人大第十八届四次会议第214号建议的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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