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6-0010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9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政协第十六届重庆市荣昌区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第165015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6-07-29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人资环建委:

您提出《关于建立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165015收悉会同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2024年以来,为全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动解决农村突出水污染问题,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区委、区政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以创促干、以奖促治、动态清零”的工作思路,印发了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高规格工作专班,把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区人大、区政协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调研座谈等方式,积极开展助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现场调研、督办,有关区领导靠前督促、共同推动。进一步明确时间、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健全分析、督导、调度三项机制,增强比拼、进位、争先三种意识。主动申请从2025年底第二批完成清零任务区县调整到2024年底第一批完成,并在6月19日全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召开后,再次将完成时限提前至2024年9月底,打响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885”重点考核内容,督办落实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全区上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面保障我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通过对农村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污水治理等措施,重塑农村生态环境,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不断提升。截至2024年9月29日,112条农村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区级现场验收,根据市级专班办公室通报,荣昌已提前完成清单水体治理工作。在全市2024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培训会上,区生态环境局代表荣昌区就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有关工作作交流发言。《守水有责、治水有方,依法完成11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入选2024年“重庆市环境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进行推广。

二、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情况

(一)制定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各属地镇街结合自身实际以及水体黑臭成因制定印发了农村黑臭水体后期长效管护机制文件,有针对性的开展后期巡查管护,及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定期对河、沟、塘、库水面漂浮物开展常态化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周边生活垃圾,防止生活垃圾进入水体防止因环境卫生导致水体等问题二是目前已将国家监管清单和国家试点任务中已完成治理的水体纳入监测范围,后续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确定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中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监测清单。三是区生态环境局将积极向市级争取“以奖促治”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和动态清零工作。

延伸落实河长制。

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第6号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荣河办发〔2024〕26号),把河长制延伸至农村黑臭水体范围压实各级河长、相关单位和属地镇街责任,善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日常巡查由责任河流向流域小微水体延伸

(三)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一是持续推进科学施肥用药增效行动,强化规模种植户技术指导,推广配方肥、有机肥、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等重点技术,通过回收补贴的方式在全区开展统一回收处置。二是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对畜禽养殖场、专业户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进行工作指导,对水体附近区域的散养户,大力宣传畜禽粪污治理,做好家禽圈养宣传,规范农户家禽养殖行为。三是科学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严格落实“关、停、并、转”尾水污染治理措施,持续推进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积极示范推广水产新品种,实行错时、有序、达标排放申报制度,有效控制水产养殖尾水污染。

)完善考核机制。

积极探索完善农村黑臭水体的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农村黑臭水体管理水平,根据黑臭水体巡查APP有关要求,开展各镇街每季度、区级每半年全覆盖的检查要求现场巡查,并按要求上传巡查信息及问题整改销号有关材料,实施常态化管理,巩固已有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885”生态报表重点考核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

为全面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等有关区级部门及各镇街认真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根据《荣昌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工作安排,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污染调查、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农村生活污水集中资源化利用、乡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向农村区域延伸、存量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常态化监管能力提升、污水零直排村建设等行动,到2027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达标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100%,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45个,有效治理(管控)农村生活污水,减少生活污水污染周边区域。

(二)加强小微企业排污监管。

强化小微工矿企业排污行为监管,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监督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达标排放或满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处理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农村黑臭水体周边暂无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营造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的宣传氛围,提高村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发挥好村民的主体作用,形成人人参与,户户关心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好农村人居环境。

此答复函已经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审核,并报请领办的区领导同意。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重庆数字政协”进行评价。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9日    

(注:1.A类为“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为“列入计划拟解决”,C类为“留作参考”。2.联系人:赖明川联系电话:46733930。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