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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原环保局 )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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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生态环境局(原环保局)紧紧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以环境公众信息网为主阵地,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重要渠道,切实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1655余条,申请公开信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环境民生。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落实机构责任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门机构和负责,由法宣科具体承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持续、有序开展。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把编制指南和目录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重庆市荣昌区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政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同时通过网络、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的目的意义,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我局网站成为区政府网站的子网站后,按照职能职责对版面、栏目重新进行了优化设置。增加了网上服务内容、环保督察在行动、党建等栏目。

二是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推行行政审批“扫码办事”,加快实施“全渝通办”。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方式,从“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方面,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更加便捷规范。清理了环境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环境行政权力清单并按程序报政府法制办审核。压缩审批时限,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是拓宽公开渠道2018年以来,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质量、突出环境问题解决等积极配合区内外媒体,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市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公示、整改公示及整改工作成效报道、利剑行动、清废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行动、濑溪河流域及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等各项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在荣昌报上发布新闻通稿104条,在荣昌新闻上发布相关报道46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2846条 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768 。还对我局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晋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在公示专栏上墙公示。

(四)回应关注热点,保障群众权益。

一是推进空气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每日通过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在公众信息网已分别开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栏目,每日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定期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

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评信息、排污许可公开。在网站开设环境管理专栏,下设行政许可”栏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信息,做到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2018年,通过公众信息网累计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 486条,其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425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信息61个;排污许可证279条。

三是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设立环境管理”专栏,开设“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环境应急子栏目,严格按照环保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主动公开各栏目信息。2018年,公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158条,环境应急信息5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对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六)依申请公开和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改进,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生态环境部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坚持高要求、严标准、强时效,牢牢把握新形势下环境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依法依规,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实效性。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将区生态环境局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及时在网站、“双微”公开;对于群众关注的环境工作热点问题,要进一步认真进行梳理,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以“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围绕环保工作重点、公众关注点和社会聚焦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信息、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各项专项行动等信息发布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策性、业务性、程序性和实效性很强,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我们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理、发布和监管等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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