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商务委 > 工作情况
第七届西洽会荣昌特装展馆搭建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5-07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第七届西洽会荣昌特装展馆搭建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第七届西洽会荣昌特装展馆搭建


采 购 人: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5月


邀请书

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第七届西洽会荣昌特装展馆搭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

第七届西洽会荣昌特装展馆搭建

二、项目资金来源、报价要求

(一)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根据资金请示情况在合同中注明项目资金支付事宜)。

(二)报价要求。

25万元人民币以下,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展馆设计要求。

以“千年荣昌 —— 百年卤鹅”为主题,以新颖、丰富、绿色、简洁为核心设计理念,结合工业化、现代化、智能化的展现方式,突出荣昌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以及 “2335” 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食品及消费领域的卓越成就,着重彰显荣昌卤鹅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并巧妙融入荣昌陶器、荣昌折扇以及荣昌夏布这三大非遗元素,设置直播场景,展现荣昌的创新活力与文化传承。以此设计好荣昌展厅,并提交展馆整体设计方案效果图。(如设计方案需要修改,由甲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整完善,并提交修改后的方案供甲方审核确认)。

(二)展馆搭建要求。

第七届西洽会将于2025年5月22日至5月25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荣昌区特装展馆面积352平方米,供应商负责按第七届西洽会组委会要求开展特装报馆资料申报和施工制作,严格按经第七届西洽会组委会审定的展厅设计方案进行布、撤展。布展所有工作需在5月20日前完成。

(三)展馆现场服务和保障。

(四)负责完成组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方案。

1.完整的展馆设计制作方案效果图;

2.现场服务和保障方案;

3.执行时间任务表。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本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五、有关说明

凡有意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http://www.rongchang.gov.cn/bm/qsww/)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等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

(一)报名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12:00。

(二)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请前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42)现场报名。

(三)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3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1.供应商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2.设计方案(不含报价)。

3.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材料。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http://www.rongchang.gov.cn/bm/qsww/)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竞争性谈判采购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评审方法及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邀请书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

(二)第一轮项目方案内容评审阶段。

1.评审时间:2025年5月13日下午2:30。

2.评审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1会议室)。

3.评审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供应商仅提供项目设计及实施方案(不含报价),采购人对供应商的项目设计及实施方案进行评分,采取平均分方式,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当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 6 家时,得分高的前 50% 供应商进入下一轮评审;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轮评审。当供应商数量小于 6 家时,为保证评审的有效性和竞争性,得分高的前三家供应商进入下一轮评审。

4.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技术部分

80%)

80

  1. 总体需求理解、设计理念、设计效果(40分)

对供应商提出的项目总体需求理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新颖性和可行性,从设计理念能否体现本次西洽会的定位和特色,进行比较打分。

优得40分,良得30分,一般得20分,差得10分,未提供得0分。

供应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2.搭建布置方案(30分)

根据本项目的定位,搭建方案功能区规划合理,设计时尚感、识别性强,具备鲜明的个性特征;方案合理可行、细节恰当新颖,搭建材质科技感强,具备绿色环保可回收等方面比较打分。

优得30分,良得20分,一般得10分,差得5分,未提供得0分。

3.现场服务、保障方案(10分)根据本项目展览服务要求,制定展览的现场服务方案、后勤保障方案,以及现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处理和保障等,根据各供应商方案的完整度、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得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差得2分,未提供得0分。

2

商务部分

20%)

20

1.供应商实力(4分)

(1)供应商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覆盖: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具备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覆盖: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团队人员(16分)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办过类似会展(合同内容含展位设计和搭建)的,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6分,未提供得0分。

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第二轮项目价格评审阶段。

1.评审时间:2025年5月13日下午4:30。

2.评审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1会议室)。

3.评审方法:采取最低价法。由供应商在第一轮设计方案基础上报价,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总价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相同,则进行第二轮报价后确定。

八、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投标现场公布成交结果,并在区商务委公示三日;

(二)公示结束后一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拒签合同。采购人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三)若成交供应商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第七届西洽会荣昌特装展馆搭建项目采购成交供应商采用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布成交结果。

九、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有关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曾老师

话:(023)61471429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40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