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2026-2030)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2026-2030)编制
采 购 人: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9月
邀请书
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2026-2030)编制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2026-2030)编制。
(二)项目限价:30万元人民币以下,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采购预算的最高限价,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项目内容:1.全面梳理荣昌区商务经济发展现状及规划布局情况,搜集整理国内外商务经济发展趋势,分析荣昌区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对策和建议。2.研究提出荣昌区在“十五五”时期推动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施路径和政策措施,为荣昌区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提供支撑。3.研究策划支撑荣昌区“十五五”时期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平台、重大项目等。
(四)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6月30日前。
(五)项目相关要求:在2025年10月前形成规划基本思路,2025年12月前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26年6月前形成区级专项规划送审稿,并按相关程序报送审批实施。
二、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本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有关说明
凡有意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http://www.rongchang.gov.cn/bm/qsww/)网站上下载本项目公告等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争性谈判内容。
(一)报名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请前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53)现场报名。
(三)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3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不接受合同转包、分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四)超过报名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竞争性谈判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评审方法及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邀请书的规定,对报名资料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供 应 商 应 符 合 的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供应商名称,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①“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④“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二)第一轮项目方案内容评审阶段。
1.评审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9:30。
2.评审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55会议室)。
3.评审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服务方案(不含报价)进行评分,采取平均分方式,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高的前50%供应商进入下一轮评审;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轮评审。
4.评审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值 |
分值 |
评审标准 |
说明 |
1 |
服务部分 (60%) |
10分 |
(1)对项目的认识及分析(10分)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重庆市委六届七次全会重要部署,梳理阐述对《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的认识,将从认识准确性、理解充分程度、分析到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 认识准确、理解充分、分析到位的得10分; 认识比较准确、理解比较充分、分析比较到位的得8分; 认识基本准确、理解基本充分、分析基本到位的得5分; 认识不太准确、理解不太充分、分析不太到位的得3分; 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
20分 |
(2)框架提纲(20分) 对《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框架提纲的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评审。 框架提纲科学、全面、合理的得20分; 框架提纲比较科学、比较全面、比较合理的得15分; 框架提纲基本科学、基本全面、基本合理的得10分; 框架提纲不太科学、不太全面、不太合理的得5分; 未提供得0分。 | |||
15分 |
(3)项目的技术措施(15分) 对《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的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措施举措切实可行等进行评审。 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措施举措切实可行的得15分; 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措施举措比较切实可行的得12分; 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措施举措基本切实可行的得9分; 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措施举措不太切实可行的得4分; 未提供得0分。 | |||
10分 |
(4)项目进度计划及组织措施(10分) 对在要求的时间阶段内项目各阶段时间周期及各阶段完成的项目内容有详尽的描述,人员配置科学合理。 描述详尽、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的得10分; 描述比较详尽、人员配置比较科学合理的得8分; 描述基本详尽、人员配置基本科学合理的得5分; 描述不太详尽、人员配置不太科学合理的得3分; 未提供得0分。 | |||
5分 |
(5)响应文件质量(5分) 对响应文件的整体编制内容的规范性、可行性、完整性等进行打分。 整体编制内容规范、可行、完整的得5分; 整体编制内容比较规范、比较可行、比较完整的得4分; 整体编制内容基本规范、基本可行、基本完整的得3分; 整体编制内容不太规范、不太可行、不太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
2 |
商务部分 (40%) |
业绩(20分) |
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区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规划编制服务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20分。 |
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项目组成员(20分) |
(1)项目负责人(10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经济学相关领域的研究经验,同时具备上述领域副高级职称,或相对应的职称系列(专业)层级得5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经济学相关领域的研究经验,同时具备上述领域正高级职称,或相对应的职称系列(专业)层级得10分。 未提供研究经验证明材料此项不得分。 |
研究经验证明材料形式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荣誉证书,研究成果文件或相关业主证明等; 提供研究经验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项目团队其他成员(10分) 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中,每提供1个从事经济学相关领域研究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对应的职称系列(专业)层级,得2分;最多得10分。 |
(三)第二轮项目价格评审阶段。
1.评审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11:00。
2.评审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55会议室)。
3.评审方法:采取最低价法。由供应商在第一轮服务方案基础上现场报价,提供含项目内容分项及总价的报价纸质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总价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相同,则进行第二轮报价后确定。
七、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投标现场公布成交结果,并在区商务委公示五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后一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拒签合同。采购人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三)若成交供应商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采购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唐老师
电 话:(023)61471451、61471453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53室)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