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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乡村振兴)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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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乡村振兴)申报指南》的通知


荣商发〔202526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区商贸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腹地重要商务中心和物流枢纽节点,更好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各镇街及企业积极开展电商赋能行动,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动全区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荣昌区人民政府《荣昌区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荣昌府办发〔202061号)、重庆市商务委《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电子商务项目及资金计划的通知》(渝商务〔2024344号)和《荣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七批市商务发展重点专项和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荣财建〔202469号),特研究制定了《2025年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乡村振兴)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根据年度资金使用方向,本次项目主要包括: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打造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强镇街电商人才培育和资源对接五大方向,重点支持本区涉农电商企业所承担项目,持续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作用。

二、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在荣昌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取得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财务制度健全、依法依规运行、坚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支持对象;主体需为荣昌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数商兴农等方面作出一定贡献;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两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保护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申报项目未享受过同类型国家、市级和区级财政资金补助。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主要采用奖励类和补助类两种方式给予政策支持,其中奖励类为电商企业农副产品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给与的相应金额奖励,事后补助类采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各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事项及相关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5124日—129日。

(二)申报范围:202511日-20251130日期间实施的项目。

(三)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应为在2025630日前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要求的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支持对象。

(四)申报流程: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格式于2025129日前报送电子档至邮箱1414082054@qq.com,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文件报送至区商务委物流(电商)科A442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镇街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相关对象积极开展申报。

附件:2025年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2025124日       

(联系人:罗建兴,联系电话:614714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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