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商务委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 索号 ]
  • 11500226MB1664618F/2026-0000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9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商务委
  • [ 有性 ]
荣昌区承办市级服务消费活动拟补助情况公示
日期:2026-02-09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荣昌区承办市级服务消费活动拟补助情况公示

按照《荣昌区承办市级服务消费活动补助申报指南》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承办单位自主申报、科室初审,并组织评审,现拟对重庆市农家乐产业协会承办2025“爱尚重庆·川渝联动”第十三届美丽乡村休闲消费生活节予以补助,补助金额30万元。

现将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0日至2月14日(共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反映,通过快递方式寄往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邮编:402460)。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区商务委市场流通科,61471426)

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2026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