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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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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严格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各项工作,并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委实际,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抓好商务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商务领域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以及社会普遍关心的新情况、新热点,及时发布工作情况信息70余条,年度预算、决算信息2条。二是抓好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信息公开。积极宣传市、区内、外发展重要会议精神,利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措施条等政策,以及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工作推进情况,强化三产业引资宣传。三是抓好“六稳”“六保”信息公开。收集疫情期间商务领域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开展纾困帮扶,对接市商务委出台的支持企业40条、稳外贸稳外资12条等政策措施,做好相关信息公开,让惠企政策直达企业,落地生效。四是抓好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渝快办”一体化政务平台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11项。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已按程序办结。五是抓好政策解读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有关规定,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符合解读范围的,突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新旧政策差异等,做到应解读尽解读,避免误解误读。全年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1件。协助做好代区政府起草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

(二)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查(补正)、分办、征求意见、拟办、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并在委办公系统固化工作流程,统一各类文书格式。充分发挥委办公室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加强对重大复杂申请的工作协调,统筹把握答复期限,及时做好督促催办工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申请人未及时补正资料,按规定程序作出不予提供资料处理。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官网、官方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不缩减、不泛化,让公众全面、准确获取政府信息。优化机关门户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高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准度,方便公众查阅。

(四)抓好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网站监管,围绕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内容开展常态化监管,规范机关门户网站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严防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五)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成立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采集、发布、管理、协调和督办。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评,根据需要对委政务公开工作、门户网站公开内容等进行测评,邀请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2021年工作中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委2022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工作改进:

(一)充分利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好的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区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以及专业化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三)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大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做好政府公开信息和内部管理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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