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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753092798P/2023-0000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工作报告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统计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统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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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统计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以来,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坚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强化依法统计的责任担当,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统计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政府工作顺利开展。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年多次召开党组会、统计法治工作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当前统计工作形势,明确当前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对法治建设、依法治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学法用法、统计普法、统计调查、检查核查和统计执法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推进依法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整体合力。

(二)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学习。一是局党组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写入2022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五集中学习日等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二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周五集中学习日和个人自学等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统计工作中去。三是深入学习领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第六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工作实效,奋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推动荣昌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统计支撑、贡献统计力量。

(三)强化统计普法宣传,营造诚信统计的社会氛围。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积极协调配合组织部门把“统计法”纳入到党校,作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内容之一,使其重视依法统计意识,树立领导干部正确的政绩观,让领导干部不敢统计造假、不愿统计造假。二是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宣传和学习,每年统计业务培训会及各专业召开年报工作会议期间,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对统计人员加强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守法自觉性。三是为更好地促进全区统计系统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我局组织编印统计法律法规资料汇编3000册,作为全区领导干部、部门统计工作人员、乡镇统计员和调查企业学法用法的资料。四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在区人民广场举办“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搭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宣传展台,图文并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五是结合住户调查大样本大轮换工作通过张贴横幅、分发宣传单、统计宣传纪念品、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展示了统计科学发展的成就和理念,推广普及统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统计工作。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检查证、行政执法证证件管理,充实统计法治队伍人员力量,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二是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将全区统计执法检查所有调查对象作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的抽样框,随机选取检查对象,同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选执法人员参加抽查工作,严格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全区55家企业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另外与其他部门开展统计双随机联合执法,执法检查企业2家,认真深入推进统计信用建设。三是认真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要求,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坚持亮明身份,做到主体合法,数据核查全过程均让检查对象参与,确保检查结果准确性,执法过程通过文字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检查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做好资料规范整理,便于查阅。

(五)认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本年度统计局室聘请1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指导我局的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以及与本行政机关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文本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的合法性审查。截至12月底,法律顾问共审查以本单位相关文件13份,充分发挥了法律参谋助手作用。

(六)实行目标管理,抓好责任落实。为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管理,我局将该项工作列入统计局目标管理,安排到各科室的年度工作目标中去,实行了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评比检查,统一考核奖惩。

(七)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统计责任制度。深入查找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日常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统计造假可能。深化推进体制改革,提高数据质量真实性。从制度上防范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严把数据源头关,强化统计工作业务督导和检查核查,确保填报单位不报假数;严把数据审核关,进一步制定细化的统计行业内部管理制度。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重庆市荣昌区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重庆市荣昌区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办法(试行)》、《重庆市荣昌区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重庆市荣昌区统计局“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2022年荣昌区统计局开展统计督导检查方案》《荣昌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等一批责任制及统计相关各项制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严格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通过集中攻坚,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显著成效,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八)积极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7月以来,我局按照《重庆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全面自查、区统计局组织重点抽查,有条不紊的开展专项纠治工作。我局坚持把专项纠治工作与日常统计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统计督察回头看”工作、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以及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等融合推进,各有关单位对照各自职责分工,对2017年以来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本次专项纠治工作取得实质性纠治成效,形成有效震慑效果。通过本次专项纠治,各级领导干部、镇街统计人员、企业相关人员认识到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增强了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坚定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决心,全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基层统计人员队伍不很稳定,统计基础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还有薄弱环节,统计执法的难度加大等问题。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还有一点差距,统计执法工作还任重而道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认真总结往年统计执法好的经验的基础上,查找出存在的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改正。采取以下有力的措施:一是落实落细执法工作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员执法工作;二是充实统计执法检查力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配齐配强统计执法检查队伍,使之与所承担的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相适应;三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考核制度,促进各项执法检查任务的落实。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3年,区统计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建设要求,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坚决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力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为统计法治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创新拓宽宣传渠道,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统计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新时期的统计法治工作,我们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统计工作,坚定不移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锲而不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二)以党建统领,全面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我局将继续坚持党性第一、法治至上、服务为本工作理念,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行为,严肃治理统计违纪违法现象,锻造优良党风政风,提高“依法管统”的能力和水平。

(三)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要求和程序,及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提升统计执法服务水平,使广大调查对象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四)继续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完善并维护好统计执法人员库,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培训,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执法工作队伍。

                         

                               重庆市荣昌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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