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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8487327/2020-0002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成文日期 ]
  • 2020-06-23
  • [ 发布日期 ]
  • 2020-06-2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有性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关于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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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关于

   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2号)精神,经市政府、重庆警备区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本通知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含退役官兵)家庭。 

  二、工作内容

  (一)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证件遗失的退役军人,可凭本人档案中退役登记材料或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人武部出具的退役证明,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符合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二)光荣牌悬挂位置应主动征求悬挂家庭的意见,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室内醒目位置摆放。

  (三)悬挂光荣牌的对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改变,或发生光荣牌老化破损等情形,可申请更换光荣牌(户籍地改变的向新户籍地申请)。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或去世后,其家庭继续悬挂光荣牌。悬挂光荣牌家庭的“三属”或退役军人去世后,该家庭可继续悬挂光荣牌,但不再更换。 

  (四)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于春节或建军节前进行,同时开展大走访送温暖、送慰问信、送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等活动。集中悬挂或更换光荣牌时,村(社区)应举行悬挂仪式,安排专人负责安装悬挂。悬挂仪式应简朴、庄重、热烈。

  (五)悬挂光荣牌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且产生恶劣影响的,现役军人被除名、开除军籍的,取消其家庭悬挂光荣牌资格,已悬挂的由区县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收回。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后能够主动改正错误、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经区县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恢复悬挂光荣牌。

  三、时间安排

  (一)采购制作阶段(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采购符合光荣牌设计和技术标准的光荣牌并分发至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 

  (二)组织悬挂阶段(2019年2月)。按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台账发放、悬挂光荣牌。2019年2月20日前,各区县完成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并将工作总结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统计上报阶段(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数据汇总,做好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光荣牌悬挂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办等部门和重庆警备区有关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抓好落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制作、发放光荣牌,指导、督促各区县做好信息采集和核查、建档立卡、数据录入等悬挂光荣牌相关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光荣牌悬挂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市教委负责指导各区县教育部门提供军事院校录取新生相关信息。市公安局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直系家属户籍信息核查和身份认证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光荣牌制作经费。市信访办负责指导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做好反映悬挂光荣牌信访事项的来访接待工作。重庆警备区有关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各区县人武部协助做好光荣牌悬挂相关工作。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悬挂光荣牌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系统推进。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县政府要强化政治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逐一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悬挂光荣牌各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要将悬挂光荣牌工作作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的重要条件,列入市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内容。要认真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中的举报、投诉及信访问题的受理办理工作。要利用悬挂光荣牌的时机,坚持物质与精神并重、普遍走访与重点慰问并举,登门入户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努力实现走访慰问全覆盖。要大力弘扬爱国拥军优良传统,关心支持部队练兵备战和建设改革,深入开展拥军慰问活动,就近就便组织看望慰问基层部队官兵,进一步激励军心士气。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强军思想,大力宣传部队官兵和退役军人在国防和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的重大作用,大力宣传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最美退役军人”谢彬蓉、刘传健,“改革先锋”称号获得者驻渝某部飞行员蒋佳冀、退役军人马善祥等先进事迹,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崇尚英雄的浓厚氛围,让军人真正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四)加强督促指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会同重庆警备区有关工作机构及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悬挂光荣牌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组织专项工作组,抽调专人深入各区县,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检查督促。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给予表扬并推广经验;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有关情况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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