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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取消李让军、严昌成2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公示
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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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一条和《荣昌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拟取消李让军、严昌成2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1228日起到2024年1月8日止)。

公示期内,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公示部门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非实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中心A601

联 系 人:杨腾飞、唐敏

联系电话:61471969

电子邮箱:973996978@qq.com

附件:荣昌区拟取消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附件

荣昌区拟取消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保护单位

1

李让军

荣昌夏布

传统技艺

盘龙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2

严昌成

荣昌陶器

传统技艺

安富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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