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委员会设办公室、文化旅游科、新闻出版广电科、体育科、产业科等5个内设机构,下属荣昌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1个参公事业单位、区文化馆(区美术馆)、区图书馆、区体育中心、区文管所(非遗保护中心)等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事业和旅游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2.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馆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参与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公共设施建设,监督检查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产业的行政审批,指导和培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产业的发展和社团的资格审查、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4.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5.指导、协调群众文化建设与发展,指导全区图书馆(室)网络建设,指导、辅导基层文化活动和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负责电影放映的管理。
6.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市场和社会文化、文学艺术、填川移民文化、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事业;组织、指导或归口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负责全区文物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文物保护、抢救、发掘和利用,承担项目规划、计划安排、施工组织和资金的管理等职责。
8.负责动漫、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和市场管理。
9.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网和频率(频道)的规划、管理;指导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参与制定全区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指导镇街“村村响”广播业务安全播出及日常维护。
10.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互联网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节目制作、经营、发行单位的审核、报批和管理。
11.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12.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13.拟定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14.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印刷复制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15.拟定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16.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17.指导全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点(项目)建设;组织参加重大文化产业会展交流,配合推进对外文化贸易、交流与合作;负责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18.规划全区运动项目布点,制定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参加、承办国家、市、区级体育竞赛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区基层体育组织的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
19.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20.对全区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内旅行社的核准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1A、2A旅游景区(点)的评定复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据法规规章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日常行业管理。
21.研究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培育完善旅游市场;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节庆活动;依法对全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优化旅游环境,保证全区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负责组织旅游教育培训,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22.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按照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意见;做好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
23.指导协调各镇街旅游工作,指导区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2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2.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2.96万元,比2017年增加14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96万元,比2017年增加3.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体育等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59万元,比2017年增加1419.63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及体育馆维修项目)等专项的增加,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文物保护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2.7万元,比2017年增加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7万元,比2017年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17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图书馆增加了一台流动服务车、文化馆增加了一台文艺演出车共增加了两台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文化委等4家(其中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5.2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1.45万元,减少9.07%。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6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10、联系人名单
联系人:陈德菊 联系电话:6147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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