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公开表
单位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昌龙大道43号17-1 |
单位联系电话 |
023-46785999(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
单位简介 |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因机构改革于2019年1月23日正式挂牌更名(2023年5月挂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调整后,区卫生健康委(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设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财务审计与信息统计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科、爱国卫生科(重庆市荣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和机关党委。机关行政编制17名。设主任1名(兼党委书记),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主任3名。下辖各级各类卫生机构417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区级医院3个,乡镇卫生院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民营及厂矿医院11个(含永荣总院及分院),诊所(门诊部、医务室)138个,村卫生室24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个,中心血库1个。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单位机构设置 |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全委性文稿起草、编发综合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考核、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公开电话、网上投诉、卫生健康热线等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安全稳定事件。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统战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后备干部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党的建设;承办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事项;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3-46785999 二、财务审计与信息统计科 承担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行业财务会计培训和指导;负责卫生贷款项目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制度;指导和监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重大项目进行内部审计;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卫生健康信息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和管理;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产业发展。 联系电话:023-46785196 三、医政医管科(中医科) 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拟订中医发展规划、科技教育专项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中医科技创新体制建设,组织实施中医科技项目评审验收及成果推广;组织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总结和推广;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拟订中医机构的设置规划;负责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中医广告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医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协调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纠纷的处理;负责联系中医工作和中医机构药事监管工作;负责协调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重庆市荣昌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及有关单位医疗照顾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单位有关干部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重庆市荣昌区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3-46785206 四、公共卫生科 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营养健康监测与相关评估标准,负责全区营养健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综合管理基层卫生健康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负责指导和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重庆市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3-46785711 五、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组织实施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3-467857 1 1 六、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开展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调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和标准拟订;负责承担重要文稿起草;牵头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牵头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承担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重庆市荣昌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重庆市荣昌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23-46769661 七、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科 承担全区人口监测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执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医养结合的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联系电话:023-46769625 八、爱国卫生科(重庆市荣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类卫生及健康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3-46769158 九、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23-46769199 |
单位职能职责 |
1.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重庆市荣昌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