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区卫生计生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实施。
2.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
3.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4.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5.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7.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8.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9.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执行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0.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11.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2.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3.拟订全区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4.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负责卫生计生系统的党建和人事相关工作。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区卫生计生委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算和委属事业单位决算共29个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29个。
(四)机构改革情况。2018年本部门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6,636.55万元,支出总计116,636.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19.58万元、增长14.67%,主要原因一是中医院迁建项目财政拨款收支增加;二是各医疗单位门诊诊疗人次和住院人次增加,相应医疗业务收支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4,177.8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3,671.29万元,增长13.60%,主要原因一是中医院迁建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各医疗单位门诊诊疗人次和住院人次增加,相应医疗业务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66.01万元,占22.92%;事业收入85,420.76万元,占74.81%;其他收入2,591.09万元,占2.27%。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20.8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37.8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3,73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90.75万元,增长18.30%,主要原因一是中医院迁建项目支出增加;二是工资调标等基本支出增加;三是各单位医疗业务收入增长使医疗业务成本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2,478.32万元,占90.10%;项目支出11,254.16万元,占9.90%;此外,结余分配1,388.6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1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4.08万元,下降25.70%,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加快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使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中医药专项、计生专项等项目资金结转金额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16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20.65万元,增长20.89%。主要原因是中医院迁建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26.24万元,增长85.0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本支出、中医院迁建项目基本建设支出和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村医基药补助等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07.06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68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6.04万元,增长27.99%。主要原因是中医院迁建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46.46万元,增长88.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本支出、中医院迁建基本建设支出和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村医基药补助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8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1.83万元,下降28.85%,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加快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中医药专项、计生专项等项目资金结转金额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2.04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81.23万元,占11.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7.84万元,增长17.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和健康休养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69.99万元,占87.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88.62万元,增长107.1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本支出、中医院迁建基本建设支出和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村医基药补助等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2.96万元,占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35.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6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7.29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2016年公务员平时考核、通讯补助和事业人员绩效高出部分经费,2018年则没有补发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7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08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和专用材料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20万元,下降36.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46万元,增长7.71%,除去今年新增的区中心血库支出12.14万元,实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区中心血库2018年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去年为自有资金支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三是区疾控中心今年创卫工作导致下乡检查督导用车次数增加;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叶酸、艾梅乙项目下乡督导增加,用车次数增加。四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五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1.3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工作应急处置、区外因公出行、卫生计生工作检查、项目下乡督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8万元,下降23.97%,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30万元,增长34.98%,除去今年新增的区中心血库支出12万元,实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区中心血库今年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去年为自有资金支出;区疾控中心今年创卫工作导致下乡检查督导用车次数增加;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叶酸、艾梅乙项目下乡督导增加,用车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10.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工作迎检、学习交流、工作督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2万元,下降64.5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84万元,下降44.6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本部门2018年度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0辆,本部门2018年度未购置公务车,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191批次1,50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国内外事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8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84万元,下降13.29%,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邮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和设备购置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4.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0.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7.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2.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7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63%。主要用于本部门采购办公设备、医用专用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9
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2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9万元,执行数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高病人的治愈率,二是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三是水质监测合格率有所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滞后,二是基层公共卫生人员流动性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建设。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产出指标) | ||||||||
指标名称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资料来源 |
评分标准 |
数据结果 |
得分 | ||
指标名称 |
指标结果 | |||||||
项目产出 |
可疑者检查数 |
50 |
接受免费筛查的可疑者数量。 |
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 |
肺结核可疑者免费检查数占任务数的比例。 |
实际检查数: |
2631 |
50 |
得分=(占比-75%)/(95%-75%)×50 | ||||||||
完成率大于95%的仅得满分 |
任务数: |
2643 | ||||||
现场抽查2个县区(或单位),差异率平均值大于5%的,校正结果。 |
占比%: |
99.5 | ||||||
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的患者数 |
50 |
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规范治疗和随访管理的肺结核患者数量 |
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 |
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数占任务数的比例。 |
规范数: |
422 |
50 | |
得分=(占比-60%)/(95%-60%)×50 | ||||||||
完成率大于95%的仅得满分。 |
任务数: |
420 | ||||||
现场抽查2个县区(或单位),差异率平均值大于5%的,校正结果。 |
占比%: |
100.47 | ||||||
耐多药可疑者筛查数 |
50 |
耐多药可疑者开展耐药筛查的数量 |
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 |
耐多药可疑者开展耐药筛查的数量占任务数的比例。 |
实际筛查数: |
56 |
50 | |
得分=(占比-60%)/(80%-60%)×50 | ||||||||
完成率大于80%的仅得满分. |
任务数: |
29 | ||||||
现场抽查2个县区(或单位),差异率平均值大于5%的,校正结果。 |
占比%: |
193.1 | ||||||
项目产出 |
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 |
50 |
通过医疗机构转诊和结防机构追踪到位的和其他情况下到位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数,占应转诊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数的百分比 |
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 |
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通过医疗机构转诊和结防机构追踪到位的和其他情况下到位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数/应转诊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数。得分=(到位率-80%)/(90%-80%)×50到位率大于90%的仅得满分。现场抽查2个县区(或单位),差异率平均值大于5%的,校正结果。 |
到位数: |
311 |
50 |
应转诊数: |
341 | |||||||
到位率%: |
91.2 | |||||||
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 |
50 |
成功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例数占登记的肺结核患者总数的比例 |
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 |
治疗率=治愈和完成疗程的肺结核患者例数/登记的肺结核患者总数*100% |
治愈和完成疗程数: |
372 |
50 | |
得分=(治疗率-75%)/(85%-75%)×50 | ||||||||
完成率大于85%仅得满分。 |
登记总数: |
410 | ||||||
现场抽查2个县区(或单位),差异率平均值大于5%的,校正结果。 |
治疗率%: |
90.7 | ||||||
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 |
50 |
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接受筛查的比例 |
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 |
筛查率=接受筛查的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数/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数*100% |
接受筛查数: |
109 |
50 | |
得分=(筛查率-85%)/(95%-85%)×50 | ||||||||
筛查率大于95%仅得满分。 |
密切接触者数: |
109 | ||||||
现场抽查2个县区(或单位),差异率平均值大于5%的,校正结果。 |
筛查率%: |
100 | ||||||
项目产出 |
重点职业病监测地市级覆盖率 |
50 |
2016年度内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情况。 |
重点职业病监测汇总数据、原始工作资料 |
区县是否开展监测25分;是否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及数据25分。 |
是否开展: |
25 |
50 |
是否及时报送总结及数据: |
25 | |||||||
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覆盖率 |
50 |
2016年度监测覆盖的城市、县(区)、乡镇数量分别与本地区城市、县(区)、乡镇总数量的占比 |
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系统、原始工作资料 |
监测覆盖的城市、县(区)、乡镇数/本地区城市、县(区)、乡镇总数 |
城市监测数: |
- |
50 | |
得分=下述指标平均分 |
城市总数: |
- | ||||||
指标1(城市、县区)得分=(覆盖率-80%)/(95%-80%)×50 |
城市覆盖率%: |
- | ||||||
指标2(东部乡镇)得分=(覆盖率-70%)/(90%-70%)×50 |
县区监测数: |
6 | ||||||
指标3(中西部乡镇)得分=(覆盖率-60%)/(80%-60%)×50 |
县区总数: |
6 | ||||||
覆盖率大于上限的仅得满分 |
县区覆盖率%: |
100 | ||||||
得分为城市、县区和乡镇3个指标平均分。 |
乡镇监测数: |
15 | ||||||
|
乡镇总数: |
15 | ||||||
|
乡镇覆盖率%: |
100 | ||||||
项目产出 |
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覆盖率 |
50 |
2016年度实际进行宫颈癌检查的农村35-64岁农村妇女人数占该地区按照计划周期应进行宫颈癌检查的35-64岁农村妇女人数 |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信息直报系统、原始工作资料 |
宫颈癌检查覆盖率=该地区统计年度内实际进行宫颈癌检查的农村35-64岁农村妇女人数/该地区统计年度内按照计划周期应进行宫颈癌检查的35-64岁农村妇女人数*100%覆盖率≥2015年覆盖率(50)覆盖率<2015年覆盖率(0) |
2016年实际检查人数: |
15140 |
50 |
2016年应检查人数: |
15000 | |||||||
2016年覆盖率%: |
100.93 | |||||||
2015年实际检查人数: |
15000 | |||||||
2015年应检查人数: |
15000 | |||||||
2015年该地区覆盖率%: |
100 | |||||||
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覆盖率 |
50 |
2016年度实际进行乳腺癌检查的35-64岁农村妇女人数占该地区统计年度内按照计划周期应进行乳腺癌检查的35-64岁农村妇女人数 |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信息直报系统、原始工作资料 |
乳腺癌检查覆盖率=该地区统计年度内实际进行乳腺癌的农村35-64岁农村妇女人数/该地区统计年度内按照计划周期应进行乳腺癌检查的35-64岁农村妇女人数*100% |
2016年实际检查人数: |
4000 |
50 | |
覆盖率≥2015年覆盖率(50) |
2016年应检查人数: |
4000 | ||||||
覆盖率<2015年覆盖率(0) |
2016年覆盖率%: |
4000 | ||||||
|
2015年实际检查人数: |
100 | ||||||
|
2015年应检查人数: |
5000 | ||||||
|
2015年该地区覆盖率%: |
5000 | ||||||
宫颈癌早诊率 |
50 |
2016年度宫颈癌早期诊断比例 |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信息直报系统、原始工作资料 |
该地区统计年度内实际进行宫颈癌检查人数中宫颈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CIN2、CIN3高级别病变、原位腺癌和微小浸润癌的人数/同期内实际进行宫颈癌检查人数中宫颈癌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癌前病变及浸润癌的人数*100% |
早诊人数: |
53 |
50 | |
早诊率≥90%(50) | ||||||||
85%≦早诊率<90%(25) |
检出人数: |
59 | ||||||
早诊率<85%(0) |
早诊率%: |
90 | ||||||
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 |
50 |
农村妇女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率。 |
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原始工作资料 |
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目标人群新增叶酸服用人数/新增应服用人数*100%指标得分=(服用率-80%)/(90%-80%)×50服用率大于90%仅得满分 |
服用人数: |
6443 |
50 | |
应服用人数: |
7133 | |||||||
服用率%: |
90.33 | |||||||
区县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覆情况 |
50 |
区县每年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 |
各地有关绩效考核资料和报告、原始工作资料 |
落实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考核20分 |
考核机构数: |
29 |
50 | |
半年、年度均开展考核20分 |
承担机构数: |
29 | ||||||
承担机构是否全覆盖10分 |
覆盖率: |
100 | ||||||
总分 |
|
50 |
|
|
|
|
|
50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报告》见附件2。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方军; 联系电话:023-46785196。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
门决算公开表
2: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大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自评报告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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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1表 | ||
公开部门:荣昌区卫生计生委 |
2018年度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26,166.0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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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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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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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85,420.76 |
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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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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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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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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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12.04 | ||
六、其他收入 |
2,591.09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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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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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965.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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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07,524.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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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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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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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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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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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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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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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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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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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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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3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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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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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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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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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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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14,177.87 |
本年支出合计 |
113,732.48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420.83 |
结余分配 |
1,388.6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037.85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1,515.38 | ||
合计 |
116,636.55 |
合计 |
116,636.55 | ||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等情况。 |
附件2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报告
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重庆市2018年度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渝卫〔2018〕63号文件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6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共下达189万元,其中2016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类项目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我159万元(荣财社[2016]122号),2016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类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0万元(荣财社[2016]88号),2016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水质环境监测职业病防治及卫生监督检查类项目类中央补助资金(职业病防治)3万元(荣财社[2016]114号),2016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水质环境监测职业病防治及卫和监督检查类项目中央补助资金(荣财社[2016]120号)17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专帐核算,会计核算规范。同时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确保了项目资金的管理、拨入、划拨、使用、结余等环节有章可循,做到专款专用,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已按规定程序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
(二)各项目工作实施概况。
1.“两癌”项目。
按照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16年重庆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妇幼发〔2016〕50号)文件要求 ,制定《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16年重庆市荣昌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荣卫发〔2016〕252号 。
自评工作方式:查看网络录入和文字资料,核对上报数和登记数。随机电话核实检查程序和内容是否与登记一致。查看异常结果登记册和追踪随访记录。
抽查结果:项目单位5个单位,上报数与登记数一致;电话核查共50人,打通40人,均符合检查人群,为免费检查;异常结果登记册和追踪随访记录个别有空項。网络录入:个别录入时间不规范。
2.叶酸项目。
按照《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妇女健康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办妇幼发【2016】285号要求,为切实有效做好叶酸项目工作,围绕该项目活动要求,制定了本区县项目实施方案〔荣卫发〔2016〕360号〕,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技术培训、社会宣传动员活动和项目督导工作。
通过查看月报、季报网络直报,核对各医疗单位上报数和登记数一致。
叶酸服用者满意度调查:各医疗单位对本机构发放的叶酸进行30人电话调查,调查结果反馈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对调查结果进行抽查30名服务对象复核满意度结果包括服务态度平均分4.4分,宣传动员平均分4.4分,方便程度平均分4.7分,供药及时性平均分4.8分,。
3.结核病防治。
(1)对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核实结核病患者管理登记本、结核病患者初诊登记本、密切接触者登记本、耐多药可疑者登记本等各类数据。
(2)肺结核患者满意度调查:各镇街社区(中心)卫生院对本辖区肺结核患者进行满意度的电话调查,内容包括服务态度、宣传动员、方便程度、供药及时性等方面,调查结果反馈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对调查结果进行抽查复核。抽取辖区内21个镇街的30名肺结核患者进行复核。
4.重点职业病项目。
采取查阅资料的形式查看区疾控相关项目资料。
5.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
采取查阅资料的形式查看区疾控相关项目资料。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采取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各专业指导机构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全区各项目实施单位实行全覆盖考核。
(一)“两癌”项目。
1.农村妇女宫颈癌任务完成情况。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15140人,占检查目标任务数的100.9%。阳性个案检出情况。共检出宫颈癌阳性个案108例,其中筛查出CIN1:49人,CIN2和- CIN 3 :52人,微小浸润癌1人,浸润癌6人。我区早诊率达90%。
2.乳腺癌任务完成情况。我区累计完成农村妇女乳腺癌免费检查4000人,占检查任务数的100%。共检出乳腺癌阳性个案1例,为侵润导管癌。
(二)叶酸项目。
项目范围和对象: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叶酸项目发放工作,发给所有准备怀孕的适龄妇女(包括流动待孕妇女)。
1.全面开展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我区分3期培训人员分别为:项目管理人员,产科工作人员妇幼信息人员和部分村医在内的480余人,使三级网络相关人员明确了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意义,知晓了叶酸的相关知识,为提高宣传效果和落实项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宣传,提高叶酸发放率、依从率、知晓率。
根据市级实际制发宣传资料,全区发放宣传单7000多份;由妇幼保健院常年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设置宣传发放点,发放宣传单和叶酸药品,积极宣传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大力宣传国家实施的这一重大项目,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积极参与的能力。
3.项目督导和质量控制:定期督导,每季度一次,全年督导4次,及年终20个镇街进行效果评估。
4.项目完成情况:2016年度新增叶酸应服用人数7133人,新增叶酸服用6443人,叶酸服用率90.33%,叶酸服用依从人数5166人,叶酸服用依从率80.18%,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6443人,增补叶酸知识知晓人数6124人,叶酸知晓率95.05%。
(三)结核病防治。
1.可疑者检查。2016年全区共登记肺结核可疑者2631例,接受免费胸片检查数为2342例,免费痰涂片检查2326例。初诊患者登记本中有95例自带胸片,110例做PPD检测。
2.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2016发现登记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422例,登记率49.6/10万(422/85)。其中新涂阳肺结核患者92例;复治涂阳患者13例;初治失败10例;初治涂阴患者286例;结核性胸膜炎21例;全年完成目标任务100.47%(422/420)。所有患者均在我区结防机构接受免费治疗。
3.耐多药可疑者筛查。全区耐药筛查任务数29例,实际共56例高危人群患者进行了耐药筛查,耐药筛查率193.1%。截止年底,共发现耐药患者4例,全部接受治疗。
4.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2016年全区登记肺结核患者422例(减去诊断变更和转入耐多药治疗等患者实际登记治疗数为410例),治愈和完成疗程患者372例,治疗完成率90.7%。
5.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2016年登记109例涂阳患者密切接触者,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均进行了结核病筛查。涂阳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100%。筛查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例,筛查发现率0.9%。
6.健康教育。为了提高全民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内容、意义、优惠条件、促使群众主动到结防机构就诊,接受项目的规范治疗。
7.培训工作。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需求,按要求参加市级培训会及工作会。区级结防科开展内部培训。同时对全区所辖镇街卫生院及各级分管领导、防痨医生开展了培训1期。镇街卫生院对所辖区域村医、社区领导等结防知识培训1期,每镇街利用季末例会对所辖村卫生室村医结核病管理、健康促进等知识进行了培训。
8.督导工作。首诊病人必须签定治疗协议书,做到“四见面”落实督导管理的措施。区级对镇街坚持每季度一次督导,认真做好访视记录,对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处理。镇对在治结核病患者按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强化期10天1次,继续期每月1次随访,同时培训村级结防知识,宣传国家免费政策,健康促进教育,提高结防知识知晓率。
(四)重点职业病项目。
荣昌区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主要涉及的重点职业病为煤工尘肺、矽肺、布鲁氏菌病。行业分类主要集中于采矿业和制造业及澳龙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布鲁氏菌疫苗),企业规模以中小企业为主,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以较重居多,企业经济类型多为私有经济,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较少,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为16430人,当年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18303人(应体检人数为22500人,永荣矿业公司总医院体检人数为4197,体检覆盖率达到100%),查出疑似职业病296人,职业禁忌证1433人,确诊职业病91人,申请职业病鉴定人数为1人,与原诊断结论相符1人,符合率100%,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214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人数214人。辖区内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岗体检6454人,检出高血压136人,正常3087人;血常规、尿常规、肝功、心电图的检查结果为:血常规异常数5人,尿常规异常数24人,肝功301人,心电图3人;专项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胸片DR专项检查18303人,检出尘肺样改变或其他肺异常3373人,正常14932人;噪声作业专项检查804人,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dB的798人,≥40dB的6人;职业病诊断报告以尘肺病例为主。
(五)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
严格按照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重庆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爱卫办【2017】15号)规定完成了项目工作监测任务,并及时将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通过“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区15个乡镇(不包括昌元、昌州、峰高、广顺、安富、双河)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全区6个街道(包括昌元、昌州、峰高、广顺、安富、双河)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100%。
项目预算资金1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7万元,做到专款专用。农村饮用水监测项目资金共17万元,其中检验试剂8.32万元,检验耗材3.12万元,样品采集运输费1万元,采样人员出差费4.56万元。
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7.21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评价结果显示,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到位率100%,且到位比较及时,资金能够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足额、及时拨付至各项目单位。各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完成项目工作,各子项目指标产出情况良好,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二)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1.决策和管理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40分,评价得分38分。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到位率100%,且到位比较及时。资金能够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足额、及时拨付至各项目单位。
2.项目产出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50分,评价得分50分。项目涉及的业务管理要求明确,各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完成项目工作,各子项目指标产出情况良好,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3.项目效益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9.21分。肺结核患者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和叶酸服用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良好。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两癌”项目。
一是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专项培训,各片区与妇联、镇政府、宣传等部门间协作。二是区府办将“两癌”筛查项目纳入民生实事,对各项目镇街政府进行目标考核,并随时跟踪督导此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区政府实行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制度,随时掌握项目工作进展;与妇联紧密协作,对贫困患癌妇女实施救助;实时联接“两癌”信息系统,对参检者进行严格审核;四是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两癌筛查,区级自筹资金,凡参与检查的,凭检查通知单免费领取5-10元交通费。五是积极协调当地政府组织人群开展两癌筛查工作;为优化筛查流程,实行医务人员及医疗仪器下乡,把仪器、技术带到全区各村、站筛查点。六是区电视台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二)叶酸项目。
为了提高叶酸服用率、依从率和知晓率,荣昌区妇幼保健院在区行政办证大厅,民政办理结婚登记处设置了叶酸发放点,指派专(兼)人负责发放叶酸药品,大力宣传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
(三)结核病防治。
1.完善防治服务体系,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制定了区、乡、(镇)、村、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度。如:结防科长的职责;医生工作、结核病转入、转出、奖惩、结核病人归口管理,病人转诊、追踪、督导与访视、资料收、发、乡、(镇)、村医生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通过一系列的制度管理,强化了三级防痨人员工作责任心。对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2.加强督导管理、提高病人的治愈率。
(1)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
区级首诊医生必须认真做好详细的登记,完善病历、填写好病人管理治疗卡、告知服药方法、积极的讲解抗结核药物的毒副反应、和如何处理结核药物副反应。通过此负责制,使患者心灵得到安慰,帮助他们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及时落实患者管理。
每日确诊患者由区级结防人员电话加QQ方式联系患者所在地镇街卫生院,第一次时间让乡村医生了解患者信息,及时落实患者督导管理工作。乡、村医生及时开展入户随访工作,并留影像资料。
3.加强培训,提高专业知识。
每年召开各级各类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并对村医生做现场测试,做到了培训工作有的放矢,强化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了督导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重点职业病项目。
在体检工作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人员,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人本人及其单位,同时报区安监局并网报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
全区水质监测耗氧量合格率较低,我中心通过对水源水的检测结果来评价生活饮用水的合格率,在此基础上是监测合格率有所提升。采样的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水厂管理人员及制水人员进行指导,提升人员素质及业务能力。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健全组织,落实目标责任。
一是成立了2016年度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委员会和绩效考评委员会,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协调和考核。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会。三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意识,继续实施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同制度,与各项目服务单位及专业指导机构签订了项目合同书,并将服务质量控制工作纳入购买服务,继续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管理内容。
2.完善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制定下发了2016年度《荣昌区2016年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荣昌区2016年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含项目经费补助标准),继续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村级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重庆市荣昌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重庆市荣昌区2016年卫生计生系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季报制度,严格实施考核评价,为全面、规范地完成全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奠定了基础。
3.分工协作,形成项目合力。
一是与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在实施方案内对各单位的职责进行了详细分工;二是与区电视台、区报社、区文化委、移动荣昌分公司合作开展了以“你健康我服务”为主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活动;三是各专业指导机构对各项目执行单位开展了日常业务督导,参与了绩效考评委员会组织的半年督导和年终绩效评估工作。
4.改善系统,提高数据质量。
一是我区信息系统已完成政府招标采购程序,开展电子档案数据进行清洗工作。二是健康一体机数据与区级卫生计生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乡镇卫生院管理终端的联网运行和互联互通。
5.强化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针对项目执行单位人员变动频繁的情况,除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培训外,还举办了镇、村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各业务指导机构也分别对各自牵头负责的项目开展了业务培训,提高了镇、级村项目执行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6.持续整改,提高服务质量。
针对市级评估、区级半年督导和年终评估存在的问题,对各单位分别下发了由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签发的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落实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7.公开评估,落实结果运用。
一是按照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区绩效考评委员会组织各考评成员于2016年12月对各项目执行单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估;二是公示评估结果,对有异议的结果进行查询;三是按评估结果兑现了项目资金。四是对评估后三名的项目单位分管负责人组织到区卫生计生委学习一周。五是评估的结果作为了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人综合目标考核的依据。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两癌”项目。
1.因信息录入系统2016年才开始运行,存在录入不符合要求,如:档案编号。
2.户籍制度改革后,整村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工作开展较困难。
3.乳腺癌筛查项目数比宫颈癌筛查任务数的数量少,有一半以上的目标人群未能享受乳腺筛查的好政策,老百姓不理解,导致宣传动员较困难。
(二)叶酸项目。
1.服用者中存在少数人员依从性低,有时存在漏服;
2.随访个别不到位:有漏访、迟访和未访现象;
3.服药者电话号码经常变化,影响随访结果。
(三)结核病防治项目。
1.结核病诊疗工作移交至定点医院后,因工作经费缺口大、定点医院人员配备不足,结核病实验室部分工作开展不佳。患者治疗的费用大幅度上升,导致患者不愿治疗的情况增加。
2.流动人口的增加,耐药结核病的增加,加大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难度。
3.我区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收入水平差距大,现行结核病免费政策不能满足贫困病人的要求,也是造成病人成功治疗率低的主要原因之一。
4.普通肺结核医保政策多年未变,城乡居民医保只能限额报销1000元/年,对肺结核病人的帮助不大。
5.我区部分乡镇结防人员经常变动,不固定,致使结防工作出现滑坡现象。
(四)重点职业病项目。
区内职业体检人群数较大,给体检工作的稳步开展带来一定压力。
(五)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
1.制水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需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2.工作流程欠完善,需加强操作规程和记录的规范性。
3.加强机器设备的更新换代,发挥设备最佳效能。
4.针对枯水期和丰水期不同时期对水源进行不同处理,提高水处理能力。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由于我区的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整体滞后,影响了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
2.基层公共卫生人员流动性大。部分卫生院存在不同程度的人员不足,一人兼职几项工作,工作量增加,但工作人员个人待遇未相应增加,造成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流动性加大,给规范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增加了相当难度。
3.乡村医生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越来越多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将交由乡村医生完成,但由于乡村医生的退出机制不健全,村医老龄化突出,导致村医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与群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4.群众主动接受健康服务较差。由于大多数农村居民文化程度不高,特别是老年居民,对自我健康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造成接受服务的主动性较差。
六、相关建议
(一)继续开展项目宣传。
持续开展“你健康、我服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公交车座椅广告等平台,大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知晓率,增强接受服务主动性。
今年,我委已启动与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系统建设,即将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的清理工作及下步导入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工作,有望下半年实现全区公共卫生信息共享。
明确辖区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比例;逐步落实在编在岗人员调整从事工作;继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绩效管理;持续开展培训,以确保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从而增加项目的执行力度。
(四)健全乡村医生管理。
对年老体弱不能胜任工作的村医可先离岗,按离岗村医补助政策给予补助,为下一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引进年轻的新生力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提供楔机。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