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编制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实施。
2.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拟订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 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8.提出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执行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拟订全区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7.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负责区卫生计生系统的党建和人事相关工作。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预算机构包括一级预算单位7个,即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荣昌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荣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荣昌区卫生培训学校、荣昌区中心血库、荣昌区计划生育协会、荣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23个,即区人民医院、中医院、6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昌元、昌州、峰高、安富、广顺和双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即吴家、仁义、盘龙和荣隆中心卫生院,河包、铜鼓、清流、观胜、古昌、清江、清升、直升、远觉、龙集和万灵镇卫生院。根据重庆市荣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荣编【2015】85号),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9个,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医政医管科(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公共卫生科(挂卫生应急办公室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规划财务科、信息统计科(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科牌子)、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和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并根据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区纪委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荣委办发〔2016〕119号)设置区纪委驻区卫生计生委纪检组。所属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文件下设有关的业务科室。
人员情况:一是委机关编制人数52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30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事业工勤编制2名;实有人数80名,其中:在职人数52名,退休人数28名。二是所属一级预算单位编制总人数212人,其中:区疾控中心50人,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23人,区卫生培训学校12人,区中心血库31人,区计生协会4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92人(其中纳入财政预算编制20人)。一级预算单位实有总人数284人,其中:区疾控中心在职44人,退休22人;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在职19人,退休7人;区卫生培训学校在职11人,退休15人;区中心血库在职29人,退休8人;区计生协会在职4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职89人(其中纳入财政预算实有人数16人),退休36人(其中纳入财政预算实有人数11人)。三是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848人,实有人数1552人。
车辆情况:预算编制公务用车17辆。其中:区卫计委1辆,区疾控中心7辆,区卫生培训学校1辆,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2辆,区中心血库3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32.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32.91万元,比2017增加492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8.07万元,比2017年减少4150.0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支出结构相应调整,将基层卫生院及区级医疗机构的人员经费全部纳入了行政事业专项经费。项目支出10534.84万元,比2017年增加9071.8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支出结构相应调整,其中基层卫生院人员经费6673万元,区人民医院、中医院人员经费401.67万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经费193.86万元,新增信息化建设资金353.71万元,全区人才培养经费300万元,新增中心血库为一级预算单位项目预算资金增加321.6万元,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经费300万元,计生救助对象合作医疗186万元,其他零星项目经费增加342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人员基本经费、设备配置等、计生特殊家庭紧急救助、医疗健康、节日关怀、社会关怀,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等工作以及村医补助、基本公共卫生区级配套、农村改厕、村医基药补助、重症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等重大民生及重点项目。
区卫生计生委2018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7.5万元,比2017年增加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5万元,比2017年减少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比2017年增加21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预算机构区中心血库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96.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5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蒋小利,电话:023—46785196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10.联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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