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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4273/2021-0040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17-02-09
  • [ 发布日期 ]
  • 2017-02-1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全额事业单位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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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全额事业单位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编制全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实施。
 2.负责拟订全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拟订全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8.提出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指导全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执行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拟订全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在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委、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7.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负责卫生计生系统的党建和人事相关工作。
 19.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的构成情况

预算机构包括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荣昌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荣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荣昌区卫生培训学校4个机构。

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医政医管科(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公共卫生科(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规划财务科信息统计科(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科牌子)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另按照荣委办发〔2007200 号文件规定设置监察室挂审计科牌子)。

人员情况。一是委机关编制人数66,其中:行政编制26,事业编制37,行政工勤编制1,事业工勤编制2名;实有人数80名,其中在职人数52退休人数28名。二是所属单位编制人数85人,其中:疾控中心50人,卫生监督所23人,卫校12人;实有人数75人,其中:疾控中心45人,卫生监督所18人,卫校12人;退休人员42人,其中:疾控中心21人,卫生监督所5人,卫校16人。

车辆情况。预算编制公务用车11辆。其中:区卫计委1辆,疾控中心7辆,卫校1辆,卫生监督所2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1.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1.12万元,比2016年增加665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8.12万元,比2016年增加6366.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其次是基层卫生院人员基本经费在2016年未纳入年初预算,期间财政另行安排的资金,2017年将基层卫生院人员基本经费预算5000万元纳入了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463万元,比2016年增加287.8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计生特殊家庭关爱行动”、“新家庭计划”等项目经费,专项用于对计生特殊家庭开展紧急救助、医疗健康、节日关怀和社会关怀等工作以及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92万元,比2016年减少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万元,比2016增加4万元,主要是因为区疾控中心2017年新增创慢病示范区验收工作、实验室资质验收工作、职业病体检资质验收工作等学习交流及迎检接待工作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比2016年减少54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982.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人员基本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1.48万元。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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