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 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 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 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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