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5号)要求,经自愿申请、资格审查、多方评估、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后,同意与重庆市荣昌区万灵镇匡正药店、重庆市荣昌区佰盛意康大药房、重庆市荣昌区皓思大药房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民悦大药房、重庆正和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荣昌区玉带路店、重庆市万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荣昌区瑞景花园店、重庆琦医堂中医综合诊所有限公司荣昌拓新海棠园诊所、重庆亿佳康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荣昌嵘盛里诊所共8家医药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附件:1. 申请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情况表
2. 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情况表
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
荣医保发〔2023〕42号附件1:申请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情况表(2023年第七批).xls
荣医保发〔2023〕42号附件2: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情况表(2023年第七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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