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医保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处罚/强制 > 办理结果
  • [ 索号 ]
  • 11500226MB1678024N/2025-0002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5-11-17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医保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查处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11-17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2025年度我局通过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核查举报投诉、日常检查等方式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以作警示。

一、重庆市荣昌区安富街道通安村龙朝天门卫生室分室(陈德坤)

该机构存在无法提供四磨汤口服液随货同行单等进货票据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荣昌区清江镇塔水村卫生室雷登国

该机构存在无法提供天麻醒脑胶囊随货同行单等进货票据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三、荣昌区广顺街道沿河村卫生室

该机构存在阿托伐他汀钙片重复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四、荣昌区仁义镇正华社区卫生室廖厚兵

该机构存在天麻醒脑胶囊无法提供随货同行单等进货票据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五、重庆市荣昌区双河街道排山坳社区卫生室

该机构存在天麻醒脑胶囊无法提供随货同行单等进货票据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六、重庆市荣昌区吴家镇燕子坝社区万古卫生室(严亨超)

该机构存在布洛芬混悬液重复结算或无法提供随货同行单等进货票据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七、荣昌区吴家镇玉峰村卫生室李吉萍

该机构存在布洛芬混悬液重复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八、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虹桥社区卫生室四室(杨显杰)

该机构前列舒乐胶囊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九、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虹桥社区卫生室(徐丽娜)

该机构布洛芬混悬液存在重复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新峰社区卫生室分室(喻文波)

该机构香砂养胃颗粒存在重复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海螺社区卫生室(张光金)

该机构前列舒乐胶囊存在无法提供随货同行单等进货票据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二、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李家坪村卫生室(雷玲)

该机构阿卡波糖胶囊存在重复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三、重庆市荣昌区李德虎西医诊所

该机构银黄颗粒存在重复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四、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柳坝村卫生室(李银刚)

该机构银天麻醒脑胶囊、四磨汤口服液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五、重庆市荣昌区双河街道排山坳社区卫生室

该机构因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导致冒名就医,构成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六、荣昌王承富中医诊所

该机构因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导致冒名就医,构成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七、荣昌马英西医诊所

该机构因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导致冒名就医,构成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八、重庆市荣昌区林华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六项,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九、荣昌区昌元街道佳盛宜生堂药房

该机构存在乙方药师在经营场所不履职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十、佳盛药房荣昌区昌州街道东城药店

该机构存在乙方药师在经营场所不履职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十一、重庆市荣昌区良心大药房

该机构存在乙方药师在经营场所不履职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十二、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拱桥村卫生室(张羽)

机构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十三、重庆市荣昌区清江镇竹林村卫生室(杨俊)

该机构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十四、重庆市荣昌区铜鼓镇共和村卫生室(唐军)

该机构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十五、重庆市荣昌区铜鼓镇高山村卫生室(段佐奎)

该机构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第七十三条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十六、荣昌区直升镇荣升社区卫生室(廖祥君)

该机构存在冒名就医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十七、荣昌区直升镇燕儿村卫生室(毛中强)

该机构存在冒名就医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十八、荣昌区直升镇燕儿村卫生室姜如刚

该机构存在冒名就医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十九、荣昌区昌元街道欧阳忠诊所

该机构存在银杏叶片、壮腰健肾丸等药品超标准开药,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等药品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三十、荣昌区峰高街道廖卫东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阿奇霉素片、木香顺气丸等药品超标准开药,静脉输液超标准收费,氯化钠注射液、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等药品重复收费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三十一、荣昌区邓淑芳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龙心素胶囊、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等药品超标准开药,咳特灵胶囊、清热解毒口服液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三十二、荣昌区何思杰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乳癖消片、盐酸伐昔洛韦片等药品超标准开药,氧化雾化吸入、抗病毒口服液等项目超标准收费,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串换药品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三十三、重庆市万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荣昌区宝城路店

该机构存在银杏叶片超量开药,使用互联网医院流转无效处方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五条第三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三十四、重庆市荣昌区良心大药房东大街二店

该机构存在门诊统筹处方执业药师未审方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五十五条第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三十五、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荣昌第十连锁店

该机构存在使用互联网医院流转无效处方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五十五条第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三十六、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荣昌中心连锁店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五条第五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三十七、荣昌刘志文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三十八、荣昌区蓝来银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三十九、重庆市荣昌区铜鼓镇万福桥社区卫生室

该机构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四十、重庆市荣昌区华森精诚大药房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四十一、重庆市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荣昌区南桥店

该机构存在超适应症开药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五条第五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四十二、重庆市荣昌区荣昌刁显芳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心血宁片、阿魏酸钠超量开药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四十三、重庆市佳盛药房荣昌区昌元街道连洪药店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内容纳入支付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五条第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四十四、重庆市荣昌区荣昌张志红诊所

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四十五、重庆市荣昌区荣昌永荣一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棠香南街诊所

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四十六、重庆市荣昌区仁爱医院(普通合伙)

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串换项目、过度检查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四十七、重庆荣昌康弗尔医院有限公司

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四十八、荣昌何道君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四十九、荣昌李沛燕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五十、荣昌郭以文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五十一、荣昌棠诚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财信中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五十二、荣昌凌军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五十三、荣昌邓代学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超量开药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五十四、荣昌区赵云惠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五十五、荣昌区付强中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五十六、荣昌张昌群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五十七、荣昌林华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五十八、荣昌区李帮贵中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五十九、荣昌周继建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六十、荣昌区昌元街道刘亚千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六十一、重庆恩松佳靖诊所有限公司荣昌荣滨北路东段普通诊所

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六十二、荣昌区罗继祥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六十三、荣昌段先成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六十四、荣昌区王文超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串换项目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的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罚款。

六十五、荣昌邓廷勇西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串换项目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的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罚款。

                                               荣昌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