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近日,区委、区政府印发《荣昌区安全生产及蓝天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由区领导牵头成立12个督查组,于2020年11月17日至12月31日期间奔赴各镇街,采取现场走访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
本次督查围绕全国、全市、全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传达贯彻落实情况,镇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自然灾害防治等几方面开展综合督查工作;在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同时,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通过为期一周的督查发现:各镇街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能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对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研判,明确了安全生产的监管重点领域、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了详细分工和责任明确,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均带队检查安全。
但在督查中也发现了三个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视不够。将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简单合并推进,没有深刻领会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任务清单”和“挂图作战表”对标对表逐项落实。二是执法处罚力度偏弱。执法检查“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下达整治及经济处罚指令少。检查记录不规范,没有按照现场检查方案进行,部分执法未形成有效闭环。三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企业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
综合督查期间,各督查组将坚持查、督、罚并举,每周对各镇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确保排查整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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