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工贸行业防高坠事故隐患排查专项
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刻汲取我区2025年“7.25”“10.3”两起屋顶维修高坠事故教训,切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高处作业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经区安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区工贸行业开展防高坠事故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高处作业安全隐患,健全完善“企业自治+外包管控+属地监管”三重防控机制,规范高处作业全流程管理,推动高处作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坚决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二、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专项行动范围
全区所有涉及高处作业的工贸企业,重点整治厂房屋顶翻修、高处检维修作业、设备安装、构件吊装、外墙作业等高频高风险场景。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内部安全防线。
(1)强化源头预防管控。新建、改建、扩建厂房选用采光板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可承重采光板(抗压强度不低于2.5kN/m²,抗冲击性能达到Ⅰ类要求),签订采购合同需明确安全性能指标,留存产品检测报告。
(2)规范作业审批管理。企业必须按照《工贸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规范》(DB50/T 1731-2024)文件要求,建立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流程、权限和责任人。作业前需进行风险评估,编制专项作业方案,对采光板屋面等特殊作业场景,必须组织技术人员核算承重能力,划定安全作业区域,设置刚性隔离防护。审批文件需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3)严格备案管理要求。企业开展屋顶维修、设备检修等高处作业前,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属地镇街或高新区管委会报备,报备内容包括作业方案、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资质、应急处置预案等,未按规定报备的一律不得开工。
(4)严格现场监护管理。企业开展高处作业时,必须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程现场监护,监护人员需具备相应安全管理能力。监护人员主要职责包括:1.作业前核查作业人员资质(高处作业证等)、安全防护装备配备及完好情况,确认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到位、风险告知清楚;2.作业过程中实时监督作业人员操作行为,严禁违规踩踏采光板、超出安全作业区域作业等危险行为,及时制止不安全操作;3.全程关注天气变化及作业环境安全,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或突发安全隐患时,立即下达停工指令,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5)落实高处作业防护措施。1.一线员工做到“动前三问三查”。三问:我干的工作有什么风险?可能产生什么后果?该怎么防范?三查:查作业环境安不安全、查工器具安不安全、查防范措施到不到位。2.完善警示隔离措施。对现有非承重采光板屋面,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和隔离护栏,严禁作业人员直接踩踏;确需在周边作业的,必须搭设临时走道板或操作平台,并铺设安全平网兜底。3.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单位需为高处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要求安全带“高挂低用”(安全绳挂点应选择高于作业面的建构筑物上或固定设备,特殊情况可采取在建构筑物上临时安装钢丝网格线作为安全绳挂点)。4.预留洞口采用盖板封闭,作业下方按规定张挂安全平网,确保防护设施牢固可靠。5.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企业需对本单位高处作业人员开展专项安全培训,内容包括采光板屋面作业风险、安全操作规程、防护装备使用、应急处置技能等,定期组织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风险辨识能力。6.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企业需制定高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开展自救互救,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二)强化外包作业专项管控,杜绝“以包代管”。
(1)严格外包单位资质审核。企业选择高处作业外包单位时,必须核查其营业执照、单位业绩、高处作业相关资质,确保资质合法有效。核查外包单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等),严禁选用无资质单位和无证人员承接高处作业项目杜绝层层转包、分包项目。
(2)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企业与外包单位必须签订专门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不得将安全责任“一包了之”。协议需明确:委托方有权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外包单位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单位负责作业人员安全培训、防护装备配备、作业现场安全管控等;明确高坠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机制,确保责任可追溯。
(3)强化作业前交底培训。企业在外包作业开工前,必须向外包单位及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重点告知采光板屋面承重情况、作业风险点、安全防护要求、禁止性行为等,交底内容需形成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同时,组织外包作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和安全要求。
(4)全程纳入统一管理。企业需将外包作业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得降低安全标准。外包作业期间,委托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外包单位监护人员需共同开展现场监护,形成双重监护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委托方有权要求外包单位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工;严禁外包单位将作业项目再次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强化监管责任,构建全链条管控体系。
(1)属地责任。属地镇街、高新区管委会要将高处作业纳入执法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无审批、无资质、无监护人、无防护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清零。
(2)部门责任。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1月—2月)。
各镇街、高新区管委会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传达方案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3月—10月)。
各镇街、高新区管委会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督查,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进行“回头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1月—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梳理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健全完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各镇街及高新区管委会参与,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开展,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宣传栏等渠道,宣传专项行动要求和防高坠安全知识,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企业,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导考核。
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镇街、高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问责。
此文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荣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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