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耀邦纺织有限公司安全设备使用违法案
2021年6月26日,荣昌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重庆耀邦纺织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存在干式除尘器无泄爆装置,该行为违反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7.1.3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采用泄爆、抑爆和隔爆、抗爆中的一种或多种控爆方式,但不能单独采取隔爆。《纺织工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32276-2015)6.2.2.4 除尘设备应采取泄爆或抑爆措施。和《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决定对重庆耀邦纺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