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荣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荣昌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重庆荣昌“10·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9日,王某驾驶贵CF0***号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由省道209线方向往河包镇方向行驶,行至荣昌区保新路4KM+100M处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荣昌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荣昌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重庆荣昌“10·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依法对贵CF0***号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驾驶员王某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王某。暂扣驾驶证6个月,事故后6个月内未从事贵CF0***号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驾驶工作。于2025年7月6日经车管所审验教育一次。王某自己也对道安法进行自学。
(二)区交巡警支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120余次,向学校、社区发放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同时,全力开展“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十条措施”“交安七号集中执法行动”“百日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3份。2024年1月至12月,通过上路巡逻执法和设卡检查共计查处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3.15万余起,有效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相关单位基本落实整改措施。
重庆荣昌“10·29”一般道路通
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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