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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602900R/2020-0004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0-09-24
  • [ 发布日期 ]
  • 2020-09-24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应急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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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4负责对接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提出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置各类较大突发的处置建议并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荣部队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地震灾害防治,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划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荣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负责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14负责拟定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震情跟踪、前兆宏观异常的核实;统筹地震信息接点的运行维护及速报、续报和震后灾情收集的日常管理工作。

15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迫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6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7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贯彻执行市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8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审计科)、规划财务科、应急指挥科、综合协调科(行政审批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灾害管理科、科技与保障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荣昌区应急救援中心(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监测预警中心(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重庆市荣昌区应急保障中心(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机构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将原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原区地地震局预决算调整到区应急局统一编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407.40万元,支出总计2,407.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6.07万元、增长142.85%,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原区煤管局、区地震局经费并入;二是区政府应急办、区民政局、区林业局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及人员调整转拨预算资金;三是年中增加了2019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2019年煤炭发展专项资金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35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1.49万元,增长144.46%,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原区煤管局、区地震局收入并入;二是区政府应急办、区民政局、区林业局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及人员调整转拨预算资金;三是年中增加了2019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2019年煤炭发展专项资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9.63万元,占99.78%;其他收入5.10万元,占0.2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2.67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35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8.24万元,增长148.9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原区煤管局、区地震局支出并入;二是年中增加了2019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2019年煤炭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16.49万元,占77.18%;项目支出537.07万元,占22.82%。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3万元,增长17.02%,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市地震局拨台站运行费结余;二是原区煤管局、区地震局年末结转和结余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49.6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20.44万元,增长152.8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原区煤管局、区地震局经费并入;二是区政府应急办、区民政局、区林业局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及人员调整转拨预算资金;三是年中增加了2019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2019年煤炭发展专项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9.95万元,增长158.29%。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原区煤管局、区地震局收入并入;二是区政府应急办、区民政局、区林业局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及人员调整转拨预算资金;三是年中增加了2019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2019年煤炭发展专项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94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9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2019年煤炭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救援装备采购资金、救灾物资库装修及救灾物资转运等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3.94万元,增长152.1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原区煤管局、区地震局支出并入;二是年中增加了2019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2019年煤炭发展专项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44万元,增长19.8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9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2019年煤炭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救援装备采购资金、救灾物资库装修及救灾物资转运等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深化马鞍河“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7.72万元,占0.3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9.05万元,占10.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0万元,增长15.6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退休职工一次性补贴、丧葬费及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74.73万元,占3.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标准降低。

4)节能环保支出115.50万元,占4.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5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2018年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九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抽采利用补助)102万元、2019年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深化马鞍河“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3.5万元。

5)农林水支出3.00万元,占0.1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00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

付九井煤业公司2019年市级煤炭发展专项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105.89万元,占4.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人员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47.25万元,占74.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88万元,增长12.70%,主要原因:一是区政府应急办、区民政局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及人员调整转拨预算资金;二是年中追加安排了应急救援装备采购资金、救灾物资仓库装修及救灾物资转运费等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6.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8.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5.17万元,增长143.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煤管局、区地震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水利局、区民政局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9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79万元,增长145.3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67万元,下降48.7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38万元,增长66.92%,主要原因是新购置综合执法用车1辆,导致“三公”经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27.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综合执法用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车辆价格随市场变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1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购买了1辆综合执法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7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执法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4万元,下降50.6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3万元,下降20.3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8.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政府督查检查工作组、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区县交流交叉检查、执法、聘请专家协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3万元,下降78.8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万元,下降12.3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1,0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04元,车均购置费27.10万元,车均维护费2.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9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79万元,增长145.3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增长较大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86.84%,主要原因是压缩会议开支、减少会议次数。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9万元,增长262.88%,主要原因是支付区委党校培训费(基层应急办人员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应急装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3项,涉及资金526.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完整,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上级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安全宣传经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订阅报刊杂志110份、发放宣传资料20多万份、设立专栏2个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订阅报刊110份,二是完成宣传专栏2个,三是群众知晓率完成100%,四是群众满意度达到95%。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梁家惠;联系电话:023-46351899,18983135166。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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