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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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补贴项 目名称 |
文件 依据 |
补贴 标准 |
补贴 对象 |
申报 条件 |
补贴申 报流程 |
发放 时间 |
发放方式 |
主管 部门 |
政策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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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应急期生活救助) |
渝应急发〔2022〕76号《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荣应急发〔2023〕40号《荣昌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按照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根据实际灾害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5天。 |
用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的人员。 |
因洪涝灾害受灾严重的辖区内,家里进水导致吃穿用等发生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群众,或因灾转移安置群众。 |
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户申请、村(社区)评议、镇(街道)审核、区确定 |
灾情核报后12日内 |
“政务·财政智管—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 |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
023-46355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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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
渝防减救灾办〔2025〕29 号《重庆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的通知》、荣防减救灾办发〔2025〕9号《关于开展2025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4〕7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
倒塌、严重损坏房屋且评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重建户,按6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对因灾严重损坏且评定为C级危房的修缮户,按2000元/间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8000元 |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导致唯一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或评定为C级或D级),主动向政府部门提出恢复重建救助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灾家庭。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分为重建户、修缮户。房屋性质和产权归属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工棚和临时房屋不纳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范围。 |
2025年因自然灾害导致唯一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或修缮加固(参考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或评定结果)。 |
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户申请、村(社区)评议、镇(街道)审核、区确定 |
竣工后12日内 |
发放方式:“政务·财政智管—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 |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
023-46355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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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冬春生活救助) |
渝应急发〔2025〕65号《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全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荣防减救灾办发〔2025〕10号《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5〕36号《重庆市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办法(试行》 |
不低于150元/ 人 |
2025年因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 |
2025年受灾导致冬春生活困难群众 |
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户申请、村(社区)评议、镇(街道)审核、区确定 |
春节前 |
发放方式:“政务·财政智管—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 |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
023-46355028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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