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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区住房城乡建委 召开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
日期: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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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区住房城乡建委

召开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2021年8月18日下午,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罗学文、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区住房城乡建委党政班子成员、区住房城乡建委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干部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罗学文组长通报了巡察“回头看”工作的有关事项,深刻阐述了巡察“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就此次巡察“回头看”工作的任务、方式和要求做了部署强调,一是深刻认识巡视巡察的内涵要求,增强做好巡察“回头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突出巡察“回头看”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三是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完成巡察任务。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书记、主任曾德富代表党政班子做了表态发言,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回头看”工作部署上来;二是严守纪律、全力配合,确保巡察“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主动认领巡察发现问题,扎实整改,确保巡察“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会上还进行了巡察整改成效满意度测评。

本次巡察组将对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织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巡察“回头看”(8月10日—10月10日),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46763979,专门征求意见箱:设在兴荣大厦底楼大门右侧。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荣昌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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