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190号)、《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6〕58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区住房城乡建委对工程监理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2日。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有权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举报材料应附详细佐证资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诉材料,于2023年2月12日前送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科,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不得重新变更和增加新的申报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大厦15楼建筑管理科
联系电话:023-46734153。
附件:重庆典范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公示表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附件
重庆典范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公示表
序号 | 申请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查情况 | 结论 |
1 | 重庆典范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 新办 符合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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