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近日,区住房城乡建委召开荣昌区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支队8个部门和21个镇街共同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重庆市荣昌区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荣建委发〔2023〕119号),部署安排整治专项行动,要求严格把握摸排范围、协调统筹开展工作、贯彻落实整治任务。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群租房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牢守住群租房安全底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防群租房发生大的安全事件。二是要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好各镇街的属地责任,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的主体责任。三是扩大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群租房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知识内容及自救逃生能力培训等,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据悉,此次群租房专项整治范围有以下九方面:一是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损坏或擅自占用物业的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二是没有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没有按规定到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三是承租人未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和结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设置。四是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分隔;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五是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充电。违反用电安全要求,在住宅内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或者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六是出租房屋没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备案。七是用电不规范,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电器。八是在起居室、卫生间等不符合标准规范的空间安装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燃气灶和热水器、燃气安全装置;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软管、灶具和热水器、安全装置;使用达到判废年限的软管、灶具和热水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热水器烟道未伸至室外;安全装置失效或停用等。九是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危及房屋、人员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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