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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缴纳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
日期: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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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7号)第九条规定:“新建商品房在办理网上签约备案时,由建设单位代为足额交纳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将未出售房屋的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荣昌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核查,盐业家属楼、何家坡统建安置房、昌元镇后西街小学片区安置楼等共计14个小区(详见附件),合计欠缴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3869862.92元。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EMS)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相关开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相关开发企业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0日内,前往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荣昌区兴荣大厦1514,联系电话:46786005)办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手续。

如对上述欠缴事项存有异议,可在上述期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并书面提出申请,逾期未办理且未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依法启动后续处置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小区及欠缴明细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819日        


附件

小区及欠缴明细

序号

小区名称

欠缴金额

涉及户数

1

龙集镇铭佳商住楼

4243.8

5

2

昌州故里

127320.3

12

3

拓新酒店

31717.2

23

4

昌元镇后西街小学片区安置楼

120203.7

97

5

盐业家属楼

92222.4

2

6

何家坡统建安置房

7653.6

1

7

邮政职工家属区(谭家坡)

35376.6

6

8

邮政职工家属区(东段)

787541.3

78

9

海棠大道谛威小区

256875.18

197

10

东升路国税局家属院

285012

56

11

海棠路景苑小区防疫站联建楼

167879.7

36

12

荣昌县安富镇体育路旧城改造1幢2F-A号

44072.94

50

13

办公大楼及汽车4S店

1322199.9

12

14

盛泽智造产业园标准厂房

587544.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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