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
做好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署和市住建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市场〔2020〕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恢复经营的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建立健全本企业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企业是疫情防控的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一线,及时发声指导、掌握疫情、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因疫情防控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由企业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严守恢复(开业)经营时间。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突发事件一级响应未解除前暂停商品房售楼部(现场)销售活动和门店开放经营活动,员工一律不得在现场办公(值守人员除外),提倡开展房屋“线上”销售活动。同时根据我区疫情防控要求,未解除一级响应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若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三)严把恢复(开业)经营条件。
企业在恢复(开业)经营前要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三是必须主动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四是必须严格落实市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五是必须按照《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见附件3)要求,严格执行到位。企业通过自查达到恢复(开业)经营条件后,将《企业复产复工报备表》、《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1、2)等相关资料向属地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报备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对外开放经营。
(四)严查员工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
要严防通过“返工”流入疫情,严禁通过交易经营扩散疫情。企业恢复(开业)经营前,须严格认真地对全体员工进行疫情排查并建立台账。现居住在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区域的员工继续留在当地接受属地相关部门的管控,不得返荣上班。除湖北省、温州市之外的其他省、市人员返荣后,必须立即进行不少于14天的自行居家隔离。市区其他区县来荣人员,企业必须密切关注,出现疫情相关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企业不得允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和还处在居家隔离或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上班。
二、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活动的工作要求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售楼部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配备消毒物质,做好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对门卫室、入户大厅、电梯、楼道、楼梯间、防疫消杀物管用房、垃圾箱、公共休闲场所等公共区域每天进行不少于2次的防疫消毒。
(二)落实排查措施,做好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工作。出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必要防控措施。进入经营场所的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安排专人做好登记;对未进行体温测试或测试结果超过37.2℃的不得进入,遇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当地社区现场处置。
(三)禁止聚众营销,做好病毒交叉感染防控工作。大力推行网上办公、网上营销宣传等方式。在现场经营活动中,要保持室内通气通风,且尽量采取分散工作方式,提前预约,每个时间段接待1名客户等,严控现场人员数量,严防人员聚集,避免人员直接接触,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确需传递纸质材料,要严格落实纸质材料传递前后消毒防疫工作,做到传递前后洗手,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和情况报告工作。对值守人员加强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指导,建立值守台账,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突发情况或不服从指令情况立即向区行业主管部门上报。
附件:1.企业复产复工报备表
2.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3.《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企业复产复工报备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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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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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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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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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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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数: | ||
复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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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数: | ||
申请复工时间 |
月日 | |
防控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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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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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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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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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企业盖章: |
备案意见:
(园区、街道、乡镇疫情防控机构盖章) | |
注:本表一式两份,备案企业和防控机构各一份(相关内容可另页补充)
附件2
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
为满足当前物资需求,我单位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提交复产复工报备表。我单位承诺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已完成《通知》要求的复产复工各项准备工作,具备基本条件。复产复工后,我单位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强化职工健康监测、环境消毒、设施完善、提供卫生用品等防疫措施,定时报送情况,配合做好防疫各项工作。本企业若出现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本企业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2020年 月 日
附件3
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
一、全面开展排查
1.全面排查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情况,精准掌握,建立台账。
2.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遵守当地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
3.对仍在湖北境内的员工劝留在当地,暂不返回。对近14天有湖北旅居史、有与湖北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员工,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居家或在居住地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怀孕妇女、有慢性基础疾病,以及超龄(60岁及以上)的员工不安排返岗。对其他地区返渝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4.本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
5.加强本单位人员动态排查,发现与疫情有关的问题及时报告。
二、规范因公出行
6.严把本单位工作区域入口关,尽量减少公务(业务)来访,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
7.进入本单位工作区域的车辆须停车接受检查,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2℃的不得进入,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8.乘坐、驾驶单位公车均须佩戴口罩,驾驶员尽量佩戴手套,结束后洗手消毒。定期对车辆座椅、门把手等部位消毒。
9.单位人员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有交通车的企业,要落实防疫措施,减低乘车人员密度。
三、优化工作方式
10.广泛推行网上办公,倡导通过网上平台、网络客户端、手机APP等方式开展工作。
11.减少纸质材料、报刊杂志传递,提倡无纸化办公。传递纸质材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材料时全程佩戴口罩。
12.尽量采取分散工作方式,多人一起工作时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须佩戴口罩。
13.工作区域内不随意走动,在工作场所尽量减少会客。
14.定期对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打印复印设备、座机电话等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15.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通风,尽量做到每天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至30分钟。
四、精简会议活动
16.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尽量采取电话、视频、微信群、QQ群等方式沟通研究工作。
17.必要的会议活动,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和时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尽量减少会议,不召开聚集性的大会。
18.进入会场前须测量体温、洗手消毒、佩戴口罩,参会人员尽量自带水杯。
19.参会人员保持适当间隔,注意会场开窗通风。
20.会议结束后对会场、家具、茶具、话筒等用品进行消毒。
21.确需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应尽量避免集中乘车,做到全程佩戴口罩。
五、实行分散用餐
22.单位人员自备自带餐具,分时段错时取餐后分散用餐,避免扎堆就餐。
23.餐前须洗手,排队、取餐时全程佩戴口罩,并相互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24.在工作区域设置清洗餐具处,配备洗手液、洗涤剂、餐厨回收桶等必要用品和设施,及时做好回收、消毒工作。
25.单位食堂须保持空气畅通,后厨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餐厅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餐具及烹饪用品须高温消毒。
26.食用肉类和蛋类须充分煮熟,避免生食。处理生食和熟食的餐具用品严格分开、严禁混用。
27.坚持健康安全的饮食习惯,建议清淡适口。
六、搞好后勤服务
28.落实食品采购安全措施,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29.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或直接用手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
30.后勤采购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安全距离。
31.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必要时佩戴手套,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工作结束后及时洗手消毒。
七、注重日常防护
32.积极宣传学习疫情防护知识,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强化科学防范意识,提升防范防护能力。
33.做好工作区域防护工作,定期对餐厅、食堂、会议室以及门厅、楼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特别注重对门把手、键盘、鼠标等关键部位进行消毒。
34.提倡多走楼梯少坐电梯,乘坐电梯须佩戴口罩。注重对电梯特别是按键进行消毒。电梯间配备一次性纸巾或消毒液,提倡用纸巾接触按键。
35.注重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常洗手勤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
36.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毛巾遮住口鼻,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37.增强家庭防控意识,防范和杜绝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38.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适当适度运动,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39.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并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及时科学就医
40.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须及时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
41.就医前应提前通知医院,呼叫救护车或使用专用车辆运送病员,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工作。
42.曾与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有过共同生活或工作经历的人员,一旦出现相关症状,立即就医。
43.病员就医全程须佩戴口罩,尽可能远离其他人员。
44.就医时须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告知医务人员近期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
九、凝聚防控合力
45.单位管理层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本单位防控责任,组织单位员工落实好防控措施,杜绝疫情输入、扩散、蔓延。
46.充分发挥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员工坚定信心、严防严控。
47.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履责,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48.自觉抵制、反驳网上不科学、不文明的言论,不转发来源不明的舆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49.关心关爱单位员工,对因疫情防控没能休假的单位员工,安排好轮换、补休,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
50.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采取更细的措施,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