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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686630N/2020-00050
  • [ 发文字号 ]
  • 荣建委发〔2020〕56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0-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0-05-09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整治大执法打牢基础迎战高温汛期的通知
日期: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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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

防治大整治大执法打牢基础

迎战高温汛期的通知

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建项目,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高温汛期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稳定,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打牢基础迎战高温汛期的通知》(渝安委〔2020〕2号)、《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打牢基础迎战高温汛期的通知》(荣安委发〔2020〕5号)、《重庆市荣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安全生产“三防一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荣安办发〔202020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区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打牢基础迎战高温汛期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贯彻“防疫情反弹、防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防突发社会事件、保平安稳定”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高温汛期灾害性天气对施工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认真分析高温汛期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完善高温汛期施工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我委将加强监管执法,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以“控事故、防灾害”为核心目标,问题导向抓大排查、目标导向抓大整治、结果导向抓大执法,不留死角排查隐患,切实解决“不知道、想不到、做不到”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打牢基础迎战高温汛期。

(一)风险研判,落实管控。各项目部要全面开展风险研判,建立完善“一图一表一库”(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表、动态数据库),落实管控措施,做到心中有数、肩上有责,有力有效防范重大风险,解决“想不到”的问题。

(二)隐患排查,整治到位。全面加强各项目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方面整治,做到手中有账、整治有方,消除重大隐患,解决“不知道”的问题。

(三)严格执法,严肃追责。坚持“首查必罚”、“三责同追”,营造严格的安全执法环境,倒逼各项责任落实到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做不到”的问题。

三、工作重点

(一)聚焦人员到岗履职。

1.人员到岗。通过实名制系统、现场台账资料等,检查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

2.隐患排查。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

3.文件签署。是否存在签署虚假技术文件、伪造检查记录等情况。

(二)聚焦事故防控。

4.高处坠落。高处作业人员是否使用安全带;作业面是否设置挂点;临边作业是否设置防护栏杆;各类洞口是否设置盖板、封闭平网等防坠落措施。

5.物体打击。施工人员通道口、通行道路和集中加工场地上方是否设防护棚;起重机械回旋半径内各类通道是否设置防护棚或隔离设施;拆除作业是否设置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警戒。

(三)聚焦高温汛期安全。

6.督促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善,是否建立“三级”隐患排查制度(项目专职安全员每日巡查、项目负责人周检、企业负责人月检)。

7.高温汛期建筑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现场附会议纪要、照片和签到表等证明资料备查)。

8.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应急演练情况。

9.工程项目危险较大的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土石方施工、脚手架、高支模架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自查情况。

10.“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是否安全可靠。

四、行动安排

我委将以“建安”2号行动为工作主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此次行动从发文当天至2020年6月30日结束。我委将分三个组不定期开展此项工作。原则上每个小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带队,形成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一律从严从快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企业、项目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和检查,要切实加强主体责任落实,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特别是安全员、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公司的责任。

3.参建单位狠抓高温汛期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底线思维,认真实施“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隐患整治机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建立台账、逐一销号,严格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4.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负责人要职守在第一线,全面掌握、部署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我委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2020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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