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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686630N/2021-00113
  • [ 发文字号 ]
  • 荣建委函〔2021〕420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2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5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性 ]
关于调整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函
日期: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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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

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根据各镇街动态监测住房情况申报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情况,现调整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具体详见附件)。

本次调整的危房改造计划其它相关要求仍按照荣建委函〔2021264号和荣建委函〔2021284号两个文件执行,其中补助标准按照C级危房改造补助1万元/户,D级危房(或无房户)改造补助3.5万元/户(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2.1万元/户)执行。20211130日前完成补助资金打款到户(同时提交打款凭证复印件到区住建委),2021122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20211231日前交分户档案资料到区住房城乡建委村镇科。

请按照以上时间节点要求推进,严格按照要求控制面积,保障改造质量。同时,各镇街要帮助农户做好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置工作,确保农户危房改造过程中居住安全;在危房改造完成后,协助农户做好水、电等安装,以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并督促农户尽快搬入新房D级危房改造异地重建的,应督促农户拆除旧房。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认真落实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危房鉴定、审核审批、施工过程管理、补助资金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此函。


附件: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调整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1112

附件

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调整表

序号

镇街

C

(户)

D级和无房户(户)

合计

(户)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其他低收入群体

1

昌元街道

3

11

23

37

2

昌州街道

5

4

13

22

3

广顺街道

3

1

2

6

4

安富街道

7

2

6

15

5

双河街道

0

1

10

11

6

峰高街道

2

10

9

21

7

直升镇

0

0

3

3

8

万灵镇

3

2

8

13

9

清升镇

4

3

0

7

10

清江镇

0

0

0

0

11

荣隆镇

5

0

5

10

12

龙集镇

1

0

0

1

13

仁义镇

3

4

1

8

14

河包镇

4

7

8

19

15

古昌镇

9

8

9

26

16

吴家镇

5

1

8

14

17

观胜镇

5

4

0

9

18

铜鼓镇

0

2

3

5

19

清流镇

1

0

1

2

20

盘龙镇

7

4

11

22

21

远觉镇

2

46

9

57

22

总计

69

110

129

30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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