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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686630N/2023-0006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3-07-31
  • [ 发布日期 ]
  • 2023-07-3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性 ]
关于调整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的函
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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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

危房改造计划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我委印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的函》(荣建委函〔2022〕334号),由于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部分镇街危房改造计划有所调整,根据你们关于调整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的计划,现对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予以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同时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此次调整的危房改造计划严格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 重庆市荣昌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函》(荣建委函〔2021〕264号)文件要求执行。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C级危房改造补助1万元/户,D级危房(或无房户)改造补助3.5万元/户(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2.1万元/户)执行。

二、各镇街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2023年8月底前全部开工,2023年底前全部竣工,同时完成“一卡通”信息录入并提交危房改造补助名册信息表到村镇科,同步完成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并提交分户档案资料。严格按照要求控制面积,保障改造质量。各镇街要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采取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及时妥善保障农户在危房改造期间的住房安全;在危房改造完成后,协助农户做好水、电等安装,以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并督促农户尽快搬入新房;D级危房改造异地重建的,应督促农户拆除旧房。

三、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认真落实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危房鉴定、审核审批、施工过程管理、补助资金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此函。

附件: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任务计划调整表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附件

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任务计划调整表

序号

镇街

2023年第一批计划下达情况(户)

本次调整后的计划情况(户)

C级

D级和无房户(户)

小计

C级

D级和无房户(户)

小计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其他低收入群体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其他低收入群体

1

昌元街道

1

0

5

6

3

2

8

13

2

昌州街道

1

0

2

3

2

1

3

6

3

安富街道

0

1

1

2

1

1

1

3

4

广顺街道

0

0

2

2

1

0

3

4

5

双河街道

0

0

5

5

0

0

5

5

6

峰高街道

5

4

1

10

5

3

2

10

7

古昌镇

0

4

1

5

0

4

1

5

8

观胜镇

1

3

2

6

1

5

3

9

9

河包镇

2

0

2

4

2

3

6

11

10

盘龙镇

0

0

3

3

0

0

5

5

11

清江镇

0

8

7

15

0

1

5

6

12

清流镇

0

0

0

0

0

1

1

2

13

清升镇

3

0

0

3

5

0

2

7

14

仁义镇

2

2

6

10

2

1

4

7

15

荣隆镇

0

1

2

3

0

1

4

5

16

铜鼓镇

0

0

0

0

0

0

1

1

17

万灵镇

3

0

1

4

3

0

3

6

18

吴家镇

1

0

1

2

1

0

1

2

19

远觉镇

0

0

1

1

0

0

1

1

20

直升镇

2

1

0

3

2

1

1

4

合计

21

24

42

87

28

24

60

112

荣建委函〔2023〕255号关于调整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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