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玖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海棠新城项目21#、27#楼调整情况的函》已收悉,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审查复函》(荣昌规资审查复函〔2026〕0007号),经我单位研究,原则同意海棠新城项目21#、27#楼作如下变更:
1.户型进行调整,楼层由33层降为32层,每栋楼减少6户,修改多功能活动平台;
2.根据户型平面修改立面,立面风格与原风格保持一致;
3.楼间距调整,21#楼与20#间距减少1.2m,27#楼与26#楼、28#楼间距增大0.4m;
4.调整后计容面积为40853.77平方米。
海棠新城项目21#、27#楼设计变更,应满足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施工图并委托原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特殊消防项目须再次进行消防审查。
此复函。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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