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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686630N/2024-00001
  • [ 发文字号 ]
  • 荣建委函〔2024〕4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成文日期 ]
  • 2024-01-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5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性 ]
关于荣昌区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的函
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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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建委函〔2024〕4号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荣昌区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工作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促进公共租赁住房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流转,切实解决我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我委拟开展荣昌区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2012年第11号令)、《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国土房管发〔2011〕9号)、《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租金标准和确定公租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6〕207号)及《重庆市荣昌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荣国土房管发〔2017〕30号)相关规定,为确保轮候配租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有序开展,现将我区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荣昌区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共263套,具体位置、楼层、面积等事项详见《荣昌区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明细表》(附件1)。

二、配租对象

自愿报名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并经审查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申请条件详见《重庆市荣昌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荣国土房管发〔2017〕30号)(附件2).

三、分配方式

此次配租房源在各镇街公示栏及“重庆市荣昌区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后,根据自愿报名人数确定分配方式。报名人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则采用现场抓阄方式;报名人数在20人以上,则采取公开摇号方式。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荣昌户籍家庭在居住地所在镇街服务中心报名,外地来荣务工人员在居住证所在镇街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申请人带上或现场填写《重庆市荣昌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同时需携带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房情况证明原件(2024年1月至报名截止日期前在兴荣大厦315室人工查询均可)、工作及收入证明原件、最近6个月以上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或领取证明原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0日(工作日期间)。

五、摇号或选房时间、地点

以公示的摇号或选房时间、地点为准。扫描“重庆市荣昌区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件2)关注成功后,即可在线查询房源明细、分配方式、摇号或选房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

六、租金标准

(一)公租房租金标准。

1.工业园、工人村、安富街道、双河街道、荣峰河5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3.0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

2.太阳浩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4.0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

3.九龙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5.0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

4.曾家山棚改项目参照工人村和安富街道项目3.0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执行。

(二)廉租房租金标准。

1.享受低保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0.80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

2.低收入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面积内1.40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保障面积外1.80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

七、物业服务费

(一)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标准:根据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按标准自行全额承担。

(二)廉租房物业服务费标准: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人为本,对廉租住房优惠部分物业服务费,租赁承租人仅交纳5元/月,其余部分由区财政单列资金预算予以解决。

八、报名相关注意事项

1.鉴于本次配租房源仅有3套电梯房,其余均为步行房,且楼层大多数为5层以上,请在报名前仔细查看《荣昌区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明细表》(附件1),确定能接受本次配租房源再报名。

2.此次报名仅针对新申请人员,已进入配租轮候库的申请人员,我委将根据申请人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上勾选的申请房屋类型确定是否纳入本次配租。

附件:1.《荣昌区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明细表》

2.《重庆市荣昌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荣国土房管发〔2017〕30号)

3.“重庆市荣昌区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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